(吉隆坡20日訊)大馬人權委員會(SUHAKAM)兒童事務專員辦公室(OCC)今日列出6點聲明反駁執業律師美格沙茲裡於本月15日在《馬來西亞前鋒報》發佈一則題為“大馬人權委員會兒童事務專員做什麼?”的文章,影射OCC在13歲唐氏綜合症少女貝拉案件中沒有行動。
兒童事務專員辦公室對這篇文章非常不滿,並認為作者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為了誹謗兒童事務專員履行其作為專員的職責與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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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強調,兒童事務專員拿督諾阿茲雅教授在收到有關唐氏綜合症兒童虐待案件(貝拉案件)的信息後,已指示OCC立即採取下列行動:
1. 2021年7月16日,OCC就此事發表了一份媒體聲明,其中包括呼籲採取一切措施確保立即起訴嫌疑人。
2. 2021年7月19日,OCC主動調查此案,儘管沒有接獲任何投訴。 OCC也已聯繫警方、社會福利局(JKM)以及與此案有關的各造。
3. 2021年8月12日,OCC收到馬來西亞唐氏綜合症協會的來信,要求大馬人權委員會確保可以立即對嫌疑人再次進行起訴。
4. 因此,OCC已與武吉阿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組(D11)聯繫,並進一步跟進有關嫌疑人在法庭上被重新起訴的新日期。
5. 2021年10月1日,OCC向福利局兒童組申請對被安頓在芙蓉沉香路端姑娜芝霞希望之光兒童院的貝拉進行監督訪問,卻被告知因為擔心冠病傳染給孩子而遭拒絕。
6. 因此,從2022年1月到今天,OCC已派出本身的律師觀察員在法庭上監督案件的進展,因為案件涉及兒童權利和公共利益,法院也允許這樣做。
作為馬來西亞的人權機構,OCC尊重法治和法院機構,並相信審慎和稱職的法官會聽取檢察官和辯護人的論點,以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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