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1日讯)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已就一篇指称他因银行账户中的不明款项而被调查的新闻报道,向警方报案。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办公室发文告指出,莫哈末纳兹兰对于那些旨在破坏他作为上诉庭法官的信誉的虚假、无根据和恶意的指控予以严正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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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报道影响刑事司法
“对于此类指控和揣测,首席大法官办公室要提醒公众,对司法机构的指控如果旨在干扰正在审理的案件,已属违反回避待决案件的法律原则。”
文告中指出,这篇文章已影响了刑事司法和司法部门的工作。
纳兹兰是针对今日大马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前天的一则文章报案,拉惹柏特拉在该文中指纳兹兰曾因所提供的服务,而从刘特佐那里获得200万令吉,其中有103万6127令吉40仙是存入纳兹兰的马来亚银行账户中。
纳兹兰是在任职马来亚银行集团首席法务官和公司秘书时接获这笔款项,由于当时正值SRC国际公司创立的时间,因此拉惹柏特拉怀疑这笔款项有可疑之处。
纳兹兰于2017年1月30日被任命为高庭法官,然后在今年2月3日晋升为上诉庭法官。
SRC案判纳吉有罪主审法官
他是两年前在SRC国际公司一案中判定纳吉有罪的主审法官,在该案中,纳吉被判滥用权力并涉及挪用和洗黑钱高达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判监12年并处以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
拉惹柏特拉指出,根据一马公司的会议纪要,成立SRC的建议是来自马来亚银行,而不是由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提出,而纳兹兰在主审纳吉SRC国际公司一案时,在判词中提出,纳吉成立SRC的目的就是要盗窃一马公司的钱。
拉惹柏特拉因此质疑纳兹兰宣判纳吉有罪的裁决不公正,当中存有利益冲突之处。
文告中指出,莫哈末纳兹兰报案的目的是让警方可以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诽谤)、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令第233条展开调查工作。
首席大法官办公室也敦促警方立即进行调查,以 维护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确保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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