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21日訊)外號“灰太郎”的網民陳某於2018年因不滿砂行動黨主席張健仁毀謗他而先後告上高庭和上訴庭時,皆敗訴收場,被諭令須繳付分別2000令吉和1萬令吉的堂費。由於他沒有繳付堂費,張健仁今日透過律師申請要求高庭發出准許令,以宣判陳某藐視法庭。
申請駁回 張健仁須付堂費
不過,高庭司法專員蕭亞歷山大在作出判決時表示,由於申請方張健仁沒有依循法律程序,因此駁回張健仁的申請,並諭令張健仁須負責2000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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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郎”指張健仁在2018年12月30日在砂行動黨總部舉行的一場新聞發佈會上,多次以英語發表對他具有毀謗字眼的言論,因此入稟法庭索取賠償。
據瞭解,“灰太郎”於2019年2月4日發出通知,要求張健仁在本地中文報刊登道歉啟事和撤回具有毀謗性的言論。
當時“灰太郎”要求的賠償,包括一般賠償、精神和心理賠償、損害賠償、法庭認為合理的賠償數目、行為所帶來的代價賠償,及法庭認為合理的賠償(further relief)。
“灰太郎”在高庭時,因為敗訴而被諭令須繳付2000令吉堂費,但他不滿判決,再上訴至上訴庭,同樣以敗訴收場,被諭令須繳付1萬令吉堂費,但他都沒有遵照法庭諭令繳付總額1萬2000令吉。
因此,張健仁透過律師江峰年申請要求高庭發出准許令,以宣判“灰太郎”藐視法庭,惟申請卻遭駁回,同時,張健仁須繳付2000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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