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2日讯)沙亚南高庭将于5月30日(周一)针对“摇篮基金会CEO命案”作出裁决,被害人纳兹林前妻或被告莎米拉及2名少年是否表罪成立,届时将会揭晓。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是今日听取控辩双方最后结案陈词后,择定此案于5月30日下午2时30分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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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7岁的莎米拉和2名19及16岁的少年,还有一名仍在潜逃的印尼女佣伊卡,4人被控于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时30分至翌日凌晨4时,在雪州珍珠白沙罗一间住家谋杀纳兹林。
莎米拉和2名少年过后被提控上庭,并于2019年9月6日起开始听讯,前后共传召57名证人上庭供证。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丹斯里沙菲宜和拉末哈兹兰;控方代表则是主控官阿斯纳威、登姑英丹苏拉雅及诺莎比娜。
“死者背部发现2不同形状”
主控官:法医论证应获采纳
主控官登姑英丹苏拉雅副检察司今早结案陈词时指出,根据第50名证人马来亚大学医学中心 (UMMC) 法医病理学专家巴拉山三博克的论证,指死者背部发现有2种不同的“形状”。
她披露,据证人提供的图片,尸体若被移走,第二个形状将跟随第一个形状;但死者若死在地板上,死者身体背面将只有一个形状。
“巴拉山三博克所作出的解释和犯罪理论应获得法庭采纳。”
辩方:“意外”或“电话爆炸”论述模糊
不过,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则指出,控方一直断言这是一场“上演”的犯罪场景,但没定义或详细说明所谓“上演”的含义及所包含的内容。
他举例,控方称故意弄出的“意外”或“电话爆炸”,但有关论述却非常含糊,模棱两可,因此“犯罪场景”的论证应该被驳回,不被采纳。
他补充,第33名证人警官阿都拉欣供证时,也称没有听到爆炸声。
“若莎米拉想用意外事故来掩盖谋杀或‘策划’事故,莎米拉理应会说当时后发生了爆炸,更何2018年6月15日当天,就有新闻指现场有火灾和手机爆炸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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