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所見,多數華裔網民會把沈可婷案扯入羅興亞人大逃亡案並種族化之,但是除了同樣涉及撞死人,這兩宗案件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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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個偷渡客夜黑風高時突然橫越高速公路,其中有些只是孩子,此時剛好有一輛車子以超越沈可婷疏忽駕駛案件案發時的速度撞下去……。
想像看,這是一個多麼恐怖的午夜畫面,絕不亞於那一年發生在沈可婷身上,畢生難忘的可怕經歷。
那一天是4月20日週三清晨,結果有6個人被撞死,其中兩位是兒童,皆是吉南日佬臨時扣留營裡逃離出來的羅興亞難民。
事發後許多網民發揮了想像力與猜謎功夫,也有人似模似樣的假設與討論,在沈可婷被控疏忽駕駛的案件裡,確實有許多人都已經上了不少的法律課程,正好可以派上用場練習一下。
司機是馬來人還是華人?是華人就慘了,因為羅興亞人也是穆斯林……。
車主應該知道晚上開車必須更加小心,如果他是華人的話至少坐牢6年,罰6千……。
好好的在扣留營等待機會卻不要,偏要逃出來尋死,都不知怎樣想的……。
聽說還沒有被抓回來的那100人都是很兇悍的緬甸逃犯,現在成為亡命之徒了,隨時會破屋行兇佔據民宅,吉打人的處境太危險了……。
什麼人可以發動這場涉及五百多人的大逃獄,扣留營內部官員一定有貓膩……。
除了以上的網民留言,社交論壇上還有很多不宜摘錄的說詞,有幸災樂禍的,有詛咒的,當然也有不少同情苦命羅興亞人者的人道主義聲音。
馬來報章上的報道,則有幾種反應,如“應當維護扣留營羅興亞人的尊嚴,他們也是穆斯林兄弟”、“應嚴管扣留營保安,別讓難民跑出來危害治安”、“我國應該把非法入境的羅興亞人送回去緬甸,而非收留他們浪費公帑”等等……。
粗略所見,多數華裔網民會把沈可婷案扯入羅興亞人大逃亡案並種族化之,但是除了同樣涉及撞死人,這兩宗案件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
由此可見,沈可婷案的高庭審判在當時所造成的議論與華裔社會反應,是巨大和充滿爭議的記憶,以致人們在羅興亞人大逃亡事件發生時,特意將它們相提並論。
其實在人道主義上,羅興亞難民畢竟是一個可憐的群體,他們無法在緬甸取得公民身分甚至被驅逐而設法偷渡到世界各國,但是大部份國家都拒絕收容他們,大馬基於人道將被捕的偷渡者安置在扣留營,卻也無法完善處理他們的維生問題。
他們大多數甚至比起非法外勞都不如,無法像一些非法勞工般混在大馬社會打黑工賺錢收集盤纏,於是導致一些被扣留得太久者萌生逃脫念頭,週三的大逃亡,就是一出偷渡客摸黑尋找出路的羅興亞人悲劇。
他們不會有那些維護犯錯飛車小孩的聲援力量,也沒有人去怪罪夜車司機,他們之中雖然有一些是滋事分子或亡命之徒,但更多的也只是想要活下去,尤其是想為孩子尋求一個更適合生存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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