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6月,我在《聯合文學》雜誌第一次看到臺灣旅日作家張維中的手寫日誌,簡潔明淨的字跡刊載在印刷的宋體旁,格外予人有機的質感,像是從鋼筋水泥的建築群中長出一株樹苗,蔥綠青翠。
後來我接連一個月追看作家在雜誌上連載的手寫專欄,每天一小篇短淺的日常記述,談論生活細節與周身觀察,幾行字就完成一篇創作,無需費心論述,也不必耗時設計橋段,僅寫下所見所感的直觀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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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精短,我都會花時間仔細欣賞作家在紙頁上留下的字,那一勾一撇的力道,或輕或重,隔著屏幕似乎都能看見他們寫字時的姿影;更多時候,我是在賞析別人手寫字的輪廓與氣韻,多於品讀那些字詞拼湊成的意義。
向來對手寫字體頗有好感的我於是也技癢起來,依樣畫葫蘆地拿出筆記本和圓珠筆,趁著MCO閉門自居的日子,寫下一篇又一篇淺淡的文字。然後用手機拍下字跡,以數碼的形式收納在自己的部落格內。
不若作家每日一更,我的“手寫志”從開始的兩個星期一篇,到後來的一個月一次,不想就這麼持續下來,寫過了一年半載。自從自習日語,我更藉此契機一邊練習平假片假文,一邊逼自己用日文寫文章;儘管語法詞彙仍貽笑大方,卻仍厚著臉皮樂在其中。
最近閱讀蔣勳的《欲愛書》,當中收錄了幾篇他的手稿,我如獲至寶地細細品味著作家一筆一劃的溫度,想像著他在稿紙上謄寫時的處境。那是坐在河堤上望著落日慢慢寫字,在異地的飯店房間陽臺眺望街景冥思,還是坐在3萬英尺的高空中傍著雲海囈嘆?而無論是哪一種,我都覺得是非常動人的寧謐時刻。
我常羨慕寫字自然得漂亮的人,甚至說過,我可能會因為一個人的字跡太好看而增加好感。那種有點無可救藥的浪漫遐思,原來不躲在眉宇眼波間,不藏在身型曲線裡,而是繞在行雲流水卻自在自得的文字中。
啊,原來當初我拼命寫信給你,在網絡早已普及的年代堅持著老派的手寫祝福,或是當我遊旅各地,總不忘從異鄉寄一張明信片給你,儘管後來都等不到迴音,那或許都是我一廂情願的爭取,企圖借笨拙的手寫字,委婉轉述我永遠無法表明的心跡。
送出去的字無法留存備份,當時也未精明地拍照存檔。它們已像風中飄零的葉子。有些人事必須一去不復返,才能襯托我愚勇寫下那些字句的滾燙與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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