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25日讯)大马保护自然遗产组织(PEKA)主席潘斯里莎丽花莎丽娜,被控非法占用彭亨州政府土地案件今早在劳勿地庭过堂,法官择定于7月8日针对主控官申请的封口令作出裁决。
法官阿末法依扎指示控方须于5月13日提呈封口令申请文件,而辩方须于5月16日提呈宣誓书回应,并于6月20日提呈反对封口令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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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是于3月15日要求法官禁止被告莎丽花莎丽娜在媒体、社交媒体或其官方脸书发表任何言论,因为被告曾于其官方脸书留言,令人感觉被告是受到政府迫害,影响法官日后的判决结果。
现年60岁的被告莎丽花面对3项控状,分别指她在劳勿都赖、朗区和文冬地区,占用州政府土地建造名为丹那爱娜(Tanah Aina)的生态友好型度假村和咖啡厅。
3项控状皆已触犯1965年国家土地法令第425(1)(a)条文,在政府土地、保留地或矿地建造任何建筑物。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
州政府主控官依扎依旺由于确诊冠病,须从4月23至29日自我隔离7天,因此未克出庭,由州副检察司阿妮莎代表。
辩方律师哈里斯莫汉与古拉士佳兰今早也出庭协助被告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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