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訊)在住宅花園路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可以嗎?答案是:不行!
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說,這些微型交通被允許在特定規劃地區或道路、公園和籃球場都可以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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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些微型交通不能在馬路上行駛,甚至住宅區的公路。”
他在新聞發佈會上受詢及在邦咯島、吉膽島、適耕莊等旅遊區是否可以使用這類特定交通工具時說,如果是公路是不能使用,在村內的走道則可以。
不阻礙交通 隔開公路
闢微型交通場所 須申請
魏家祥指出,如果地方政府要開闢一個場所供微型交通工具使用,例如一個很大的公園,可以向部長申請,部長可以批准,唯不能阻礙交通,必須與其他有交通工具行駛的公路隔開。
“地方政府必須設立清楚的標準作業程序,呈交有關地方的設計,我們可以考慮豁免禁令,讓這些特定微型交通工具使用。”
室內可用特定微型交通工具
他說,在室內是可以使用特定微型交通工具,例如在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殘障人士的行動輔助工具也可以在室內使用,但是不能在公路。
“如果一些公園已經在憲報上頒佈可以使用微型交通工具,則另當別論。”
時速超過25公里
“微型交通意外 可致命”
魏家祥指出,這項措施是用心良苦,因為最近不少孩子成群結隊在公路上使用改裝腳車、輕便摩哆等競賽,這些微型交通工具都是超過時速25公里。
“這種情況讓我們感到擔心,希望父母能夠好好看管子女。”
他說,即使有些電子腳車名為腳車,可是時速超過25公里,一旦發生意外是可以造成傷亡。
“如果是時速30公里的交通工具,是可以撞死小孩的。迎面而來的衝擊力非常大,可以撞死人。”
對於使用微型轎車競賽的情況,他表示深感痛心。
指過去可銷售因沒管制
“有些人質問,為何過去可以引入銷售?我想說的是,過去沒有管制,可以引入銷售,現在有所管制,不能在公路上給使用,但是不代表禁止銷售,還是可以購買,在私人場地如自家的屋子的範圍內使用。”
詢及蚊型腳車是否屬於微型交通工具,他說,蚊型腳車連煞車器也沒有,根本不能夠在路上行駛。
“如果警方看到有人使用蚊型腳車,可以直接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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