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7日訊)一名自稱本身是直播取締行動的女警在社交平臺留言,指她直播只是為了宣傳生意、賺錢養家,故她認為自己並沒有犯錯;不過,警方過後證實留言並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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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是涉案女警官的女子回應網民問題指出,國營電視臺媒體能在警方採取取締行動時,直播給全世界民眾觀看,為什么她就不可以直播?
“如果武吉阿曼廉正局要對我採取行動,那么政府也應該對這些電視臺媒體採取行動,這樣才公平。”
這名女子在群組裡帖文指,她在直播過程中並沒有羞辱警方,或是發表任何會影響警隊名譽的言論。
“我沒有做錯。這就像總監直播召開記者會一樣,展示毒品等證物,但為什么廉正局就不對他們採取行動?難道法律約束只針對底層嗎?”
女子聲稱,當時她開直播的目的是吸引追蹤者,以便宣傳其小本生意,賺更多錢來養育孩子。
在這之前,警方証實違反警察標準作業程序的女警,原是武吉阿曼毒品罪案調查部秘書處負責行動的警官;在直播事件發生後,她被調任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組,負責馬來西亞工藝大學(UTM)大馬大專生志願警察(Kor Suksis)培訓課程事宜。
根據網上流傳的直播片段,該名女警在行動進行時未戴上口罩,並表示這是第一次有1400人同時觀看她的直播,女警同時也表示希望能累積10萬名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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