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上訴庭週二駁回了納加德蘭母親要求撤回對其孩子死刑案的判決,並於今早行刑完畢,母子從此天人永隔!他有很大可能是因智能障礙被利用,但法律之下沒有人情,這是販毒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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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2歲大馬青年納加德蘭涉及走私42.72公克的海洛因進入新加坡,隔年被法院判處死刑。直到週二,他已經在新加坡監獄蹲了12年餘的苦牢;案件經過多次上訴重審,各方也努力奔走,無奈“刀下留不了人”,他還是在今早(週三)走向人生的終站!
納加德蘭涉嫌販毒是事實,但根據“斯坦福-比奈量表智商分佈測試”,他的智商只有69,屬於輕度智力缺陷。 這類人成年後的心理年齡介於9歲至12歲,必須經過特殊教育與訓練,才能自理部分生活。
所以辯方律師以此為據,認為納加德蘭沒有能力判斷販毒被逮捕後的嚴重刑罰,甚至還可能搞不清楚自己運送的是毒品;他只是一個被毒販利用來運毒的“毒驢”。於是乎,真正毒販逍遙法外,代罪羔羊“負責”上絞刑臺!
我們相信法院是公平審案。只可惜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他的代表律師維利特納託沒辦法提出有力證據證明納加德蘭販毒時的精神狀況;而前一任辯方律師拉維在宣誓書中對納加德蘭心智年齡的陳述,缺乏醫學證據。所以由5名法官組成的司法小組認為:“上訴依照法庭程序,但辯方沒有提出任何值得從輕量刑的證據。”
新加坡和大馬一樣,對販毒採取嚴刑峻法。凡販賣或者運輸毒品的刑罰很重,包括超過15克海洛因、30克古柯鹼、500克大麻,面對的判決都是唯一死刑。
納加德蘭被法院宣判死刑定讞後,就很難循正常的法律程序翻案。只能透過其他管道,以納加德蘭“低智商”的理由挽回一命。
我國外交部、新國反對黨及非政府人權組織、甚至民間也收集超過10萬人連署,要求法院免除死刑。2015年,納加德蘭要求法庭改判終身監禁,遭到駁回。2020年,他再次申請總統哈莉瑪特赦,也一樣沒有成功。
我國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也曾去函新加坡總統哈莉瑪陳情,希望能從寬處理,但哈莉瑪回應說,新加坡政府對大馬毒販納加德蘭做出的死刑裁決,完全依照法律程序進行。
我國外交部也向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和外交部長維文陳情,但兩人同樣以“新加坡完全依照法律程序判處納加德蘭死刑”予以回應。所以要求特赦的這條路行不通。
納加德蘭的姊姊莎米拉對於法庭的判決感到失望,她說:“請給我的弟弟一次機會,因為每個人都會犯錯,我們必須讓他認知自己的錯誤。”何況納加德蘭已經在監獄渡過了13年。
納加德蘭因販毒罪名成立遭新國政府宣判死刑引起全球關注。
近日,英國億萬富翁布蘭森和著名演員史蒂芬弗萊也公開向新加坡政府求情,請求赦免納加德蘭。他們兩人透過推特發佈一段1分20秒的視頻,向哈莉瑪和李顯龍表達赦免的訴求。
他們認為在捍衛殘疾人權利,並協助他們融入社會,新加坡一直做得很好。所以患有智力障礙的納加德蘭不應該就這樣被處死。這麼做非常不利於新加坡在國際間的聲譽。尤其富豪布蘭森在納加德蘭行刑前一天,再次向新加坡政府發出放過他的最後呼籲,可惜事與願違!
但新加坡政府向來“堅持原則”,想要獲得赦免很不容易。他的母親潘查萊愛子心切,抱著最後一絲希望“刀下留人”,申請撤銷死刑判決,但遭新加坡上訴庭駁回了,母子二人從此天人永隔!
雖說“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但馬新兩國對販毒幾乎沒有人情可講。
今天,在大馬監獄的死刑犯中,因為販毒被判死刑的人數比例最高,截至2019年2月,大馬監牢裡被判死刑的1281人中(尚未執刑)有73%因為販毒被定罪。而女性死囚中, 更有高達95%是因販毒罪名被定死罪。
納加德蘭死刑案值得商榷,他有很大可能是因智能障礙被利用。如果承審法官能更讓他接受更專業嚴謹的“精神狀態和智能障礙檢測”,才做最終裁決,屆時若能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也算是嚴厲的懲罰了。何況死刑判決不容易發揮警惕和教化的目的;否則大馬監獄裡不會有那麼多的毒販,這之間又有多少“無辜的毒驢”和冤獄?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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