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長拿督斯里亞歷山大表示,自4月1日邊境重開後,貿消部執法組至今接獲18宗有關外國註冊交通工具濫用RON95津貼汽油的投訴,當中9宗已開檔調查。
他說,上述的投訴個案都是發生在柔佛州內,當局也援引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開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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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山大今天在新山進行工作行程訪問並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如果發現外國註冊車輛添購RON95汽油,油站業站會被罰款,唯目前未有計劃對外國註冊車輛的車主進行罰款。
“油站業者已經張貼告示和標誌,說明禁止外國註冊車輛添購RON95汽油,我們希望外國註冊車輛的車主有紀律意識,不要使用不適合他們的汽油。”
促業者加強監督
亞歷山大也說,開齋節期間估計將有大量新加坡旅客人流到訪柔佛州,因此促請油站業者加強監督管控外國註冊車輛,避免他們添購RON95汽油。
“與此同時,貿消部將加強執法並繼續監測情況。”
政府是從2020年10月1日開始,所有外國註冊的車輛包括摩托車,都不允許在馬來西亞購買RON95汽油,確保津貼汽油只保留給大馬人民,任何違例的人士或油站業者將在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下受到對付。
一旦罪成,個人可被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若再次犯罪,罰款30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若再次犯罪,罰款不超過 500萬令吉。
不過,外國註冊車輛可無限制的添購RON97汽油,條件是須直接泵入車輛的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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