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高庭将于6月15日针对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申请介入华印裔单亲妈妈罗秀虹重新获得被前夫擅自改信伊斯兰的3名孩子监护权案件作出裁决。
法官艾维洛玛丽特表示,她在作出裁决时,将以孩子的利益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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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提醒媒体,不要在报道中使用双方律师陈词中提及一些不当字眼,至于属哪一方的利益相关的事项,将会由她来判断。
艾维洛玛丽特今日聆听双方代表律师的陈词后说:
“单亲妈妈一方律师强调的是母亲权益,而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代表律师则强调要履行宗教局的义务,而我关注的只是孩子的利益。
“我们要讨论的案件无关宗教,而是关于孩子的权益,如今只是因为他们未成年,而需要由其他方去代为执行他们的权利,请不要在这里制造宗教课题,这是没有关联的。”
“这是家庭法庭,请不要提及其他无关的事项。”
华印裔单亲妈妈罗秀虹向高庭提出3项申请,分别是有表面证据显示,她的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是不合法的,因此她的3名孩子不是穆斯林;在完成离婚程序后,并没有提出介入的申请;要求禁止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介入离婚程序的申请;要求判定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并没有法定地位提出相关申请。
第二答辩方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则在答辩书中说,该理事会是根据200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即允许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单方面为孩子改教,进而办理的上述3名孩子的改信伊斯兰申请。
该理事会指出,第一答辩人兼父亲是在2020年2月7日带着3名孩子到玻璃市伊斯兰宗教事务局提出让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申请,当时还有答辩人的老朋友阿都卡迪尔担任建议介入者。
“当时询及关于孩子母亲的情况时,建议介入者只是告知,申请人兼母亲已经在两年前离开了答辩人兼父亲,而后者也不知道对方在哪里。”
2016年修正后的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第117(b)条文阐明,允许双亲的其中任何一人或监护人同意改信伊斯兰,建议介入者当时是满意答辩人兼父亲符合改信的法律条件,启动3名孩子的改信伊斯兰程序。
该理事会指出,基于满意父亲及3名孩子符合改信伊斯兰的原则,包括在自由意志下宣读誓词,因此对4人,即父亲及3名孩子发出了信奉伊斯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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