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高庭將於6月15日針對玻璃市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MAIPs)申請介入華印裔單親媽媽羅秀虹重新獲得被前夫擅自改信伊斯蘭的3名孩子監護權案件作出裁決。
法官艾維洛瑪麗特表示,她在作出裁決時,將以孩子的利益為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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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提醒媒體,不要在報道中使用雙方律師陳詞中提及一些不當字眼,至於屬哪一方的利益相關的事項,將會由她來判斷。
艾維洛瑪麗特今日聆聽雙方代表律師的陳詞後說:
“單親媽媽一方律師強調的是母親權益,而玻璃市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代表律師則強調要履行宗教局的義務,而我關注的只是孩子的利益。
“我們要討論的案件無關宗教,而是關於孩子的權益,如今只是因為他們未成年,而需要由其他方去代為執行他們的權利,請不要在這裡製造宗教課題,這是沒有關聯的。”
“這是家庭法庭,請不要提及其他無關的事項。”
華印裔單親媽媽羅秀虹向高庭提出3項申請,分別是有表面證據顯示,她的3名孩子改信伊斯蘭是不合法的,因此她的3名孩子不是穆斯林;在完成離婚程序後,並沒有提出介入的申請;要求禁止玻璃市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介入離婚程序的申請;要求判定玻璃市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並沒有法定地位提出相關申請。
第二答辯方玻璃市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則在答辯書中說,該理事會是根據2006年玻璃市伊斯蘭行政法令,即允許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單方面為孩子改教,進而辦理的上述3名孩子的改信伊斯蘭申請。
該理事會指出,第一答辯人兼父親是在2020年2月7日帶著3名孩子到玻璃市伊斯蘭宗教事務局提出讓3名孩子改信伊斯蘭的申請,當時還有答辯人的老朋友阿都卡迪爾擔任建議介入者。
“當時詢及關於孩子母親的情況時,建議介入者只是告知,申請人兼母親已經在兩年前離開了答辯人兼父親,而後者也不知道對方在哪裡。”
2016年修正後的玻璃市伊斯蘭行政法令第117(b)條文闡明,允許雙親的其中任何一人或監護人同意改信伊斯蘭,建議介入者當時是滿意答辯人兼父親符合改信的法律條件,啟動3名孩子的改信伊斯蘭程序。
該理事會指出,基於滿意父親及3名孩子符合改信伊斯蘭的原則,包括在自由意志下宣讀誓詞,因此對4人,即父親及3名孩子發出了信奉伊斯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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