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9日讯)马来西亚中资企业总商会副会长陈庆指出,企业必须发挥自身的责任与监督作用,强化规章制度,引导员工预防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发生。
他在职场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职场性骚扰相关政策的法律座谈会上说,有关重返职场办公的员工疫苗接种事项及职场性骚扰的课题,与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职场环境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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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参会者都能从中提升自身对有关课题法律知识的了解,进而受益于法律的保护。”
这项座谈会是由马来西亚中资企业总商会与思纪龄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
思纪龄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碧怡致词时说,上个月在国会提呈一读的2021年性骚扰法案也是近期引发热烈关注的课题,企业对于相关法令的了解也将为员工带来更完整的权益保障。
陈玫珺:不能强制员工接种
另一方面,律师陈玫珺在分享有关职场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时谈到,从劳资法的角度来看,目前雇主并不获准强制员工接种疫苗。
“在未获法律准许的情况之下,雇主若强迫员工接种疫苗,将面对构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罪名刑罚。”
她说,雇主仅可透过鼓励、奖励等其他形式倡导员工进行疫苗接种,以此降低员工确诊对其工作场所带来的影响。然而,雇主可以把接种疫苗列为征聘条件之一。
邓维翰:拒处理性骚投报或受罚
律师邓维翰在分析职场性骚扰课题时说,一旦2021年反性骚扰法案在国会通过,受害者即可通过“反性骚扰仲裁庭”起诉骚扰者。
他也指出,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雇主若拒绝或未及时对员工的性骚扰投报采取适当的行动,将可能面临劳工部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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