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9日訊)馬來西亞中資企業總商會副會長陳慶指出,企業必須發揮自身的責任與監督作用,強化規章制度,引導員工預防和制止職場性騷擾的發生。
他在職場疫苗接種注意事項及職場性騷擾相關政策的法律座談會上說,有關重返職場辦公的員工疫苗接種事項及職場性騷擾的課題,與構建一個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息息相關。
ADVERTISEMENT
“希望所有參會者都能從中提升自身對有關課題法律知識的瞭解,進而受益於法律的保護。”
這項座談會是由馬來西亞中資企業總商會與思紀齡律師事務所聯合主辦。
思紀齡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謝碧怡致詞時說,上個月在國會提呈一讀的2021年性騷擾法案也是近期引發熱烈關注的課題,企業對於相關法令的瞭解也將為員工帶來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陳玫珺:不能強制員工接種
另一方面,律師陳玫珺在分享有關職場疫苗接種的注意事項時談到,從勞資法的角度來看,目前僱主並不獲准強制員工接種疫苗。
“在未獲法律准許的情況之下,僱主若強迫員工接種疫苗,將面對構成他人人身傷害的罪名刑罰。”
她說,僱主僅可透過鼓勵、獎勵等其他形式倡導員工進行疫苗接種,以此降低員工確診對其工作場所帶來的影響。然而,僱主可以把接種疫苗列為徵聘條件之一。
鄧維翰:拒處理性騷投報或受罰
律師鄧維翰在分析職場性騷擾課題時說,一旦2021年反性騷擾法案在國會通過,受害者即可通過“反性騷擾仲裁庭”起訴騷擾者。
他也指出,根據1955年勞工法令,僱主若拒絕或未及時對員工的性騷擾投報採取適當的行動,將可能面臨勞工部的罰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