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同情犯法者的家属可能失去亲人,但不需要滥同情犯法者,不然是非黑白颠倒,这会破坏社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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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者或犯法者就地正法,某种程度是警惕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尤其涉及毒品者。
曾做过新闻采访工作,发现几乎99.9%被落网及绳之于法的犯人,都是喊“自己是被冤枉”的──肯承认自己罪行的人,极少见。很多囚犯无法在证据凿实的情况下狡辩,会转而用“人权”或种种感情理由来牵引旁人的隐恻之心。
我认为,我们可以同情犯法者的家属可能失去亲人,但不需要滥同情犯法者,不然是非黑白颠倒,这会破坏社会的秩序。
所以,在处理罪犯被绳之于法的新闻,不需要太煽情或一面倒的“感情下笔”,几乎把罪犯写得像受害者;或者把版面标题放得大大,以为他是做了甚么丰功伟绩得大事表扬。
我们今天的社会,尤其是网络世代,很多年轻人已经来到一个“为了红,不惜一切”的时代。新闻同业们,不要再间接助长这种畸形心态了。干案者并不是英雄。
说得白一点,就是“罪犯被正法的新闻,不用放得这么大或写得这么煽情和详细,会让人错觉罪犯是受害者,而执法者是加害人”,这颠倒了社会伦常。
被罪犯伤害过的人,他们才是真正值得同情的人,公理应该站在他们这边。
不排除确是会有一些冤案,但这是极为少数和特殊情况,现实社会中,哪来99.9都是冤案──我们别受无间道电影影响太深,以为所有罪犯都是被屈打成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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