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如果外國女傭不要跟著僱主出國,可以嗎?
很多聘請女傭的僱主可能在某些情況下需要帶著女傭出國,包括旅行時可以照顧年幼的孩子,但是如果女傭不要跟隨,是不是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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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大馬人力資源協會(PUSMA)委員陳國漢表示,這是僱主和女傭之間的相互協議,如果女傭拒絕,僱主不能強迫,沒有法律規定女傭一定要跟隨僱主出國。
他受詢時對星洲日報指出,外籍女傭來馬工作有簽署一個標準的工作合約,例如菲律賓女傭,在來馬來西亞之前她們已經在菲律賓簽署了一個和僱主之間的標準合約,列明所有要做的工作和不應該做的事情,但合約沒有提到可不可以跟隨僱主去外國。
他指出,如果僱主出國的時間長,例如僱主被派到外國工作,女傭是不被允許跟隨僱主出國工作,因為她是受聘在馬來西亞工作,不是其他國家。如果僱主喜歡這個女傭,要長時間帶女傭到其他國家居住,那他可以讓女傭從馬來西亞回去她原有的國家, 然後再重新申請讓她過去。
雙方之間口頭協議
他說,如果出國的時間短,例如出國旅行幾天,僱主需要女傭幫忙看顧小孩,那是雙方之間的口頭協議。
“我們有很多僱主都這麼做,而一般上女傭也是非常高興,因為可以出國。 無論如何,女傭有權力不要去。”
他說,當女傭不要跟隨僱主出國,通常是女傭對僱主存有一些不滿,雙方的關係不佳。在這種情況下,他建議僱主可以通過很多方式說服女傭,包括付額外的工資,或者答應她其他的條件。
另一方面,在新加坡一名外籍家庭幫傭問道,如果她拒絕與僱主一起去度假,是否要面對任何後果。
在新加坡FDW小組(工作條件論壇)的臉書帖子中,一位自稱叫迪卡媼的女士代表另一位家庭幫傭做出詢問。
新加坡網媒THE INDEPENDENT報道,這名女傭說,僱主要去印度度假,想把家庭幫傭一起帶去,但是女傭不想和他們一起去。
女傭沒有給出不願意和他們去印度的原因。迪卡媼在她的帖子中問道,如果女傭拒絕前往,可能會發生什麼?雖然不確定,但認為僱主不能強迫女傭跟他們走。
“她應該向他們好好地解釋她的情況嗎?”
她向其他家庭幫傭和僱主徵求意見。
“我對此瞭解不多。誰能解釋一下,在這種情況下,女傭可以做什麼,她應該做什麼才是最好的?“
其中一人留言說,除了僱主的地址,女傭不應該在任何其他地址工作。另一人則說,她認為女傭的合約註明在新加坡工作,所以僱主不能強迫女傭去海外,僱主需要通知人力部。
該網站管理員嘉斯敏畢仄則表示,據她所知,新加坡人力資源部沒有規定,僱主不能在他們度假時帶上幫傭。
她說,溝通很重要。 如果沒有事先約定他們去度假時幫傭會跟隨他們,那麼他們應該坐下來談談。 僱主應解釋為何需要帶上幫傭。 如果她不想跟隨,幫傭也應該解釋。如果有正當理由,他們可能會同意她不用去。但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幫傭只是想要自由,不需要工作,只是輕鬆地等待工資,那麼僱主可能會不高興。 可能的後果將是失去工作。
“我和我以前的僱主一起在亞洲和歐洲旅行過很多次,因為他們有3個小孩,需要額外的照顧。 如果他們帶我一起去,我可以……我把它當作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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