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第IV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正在接受每3週一次的PD-1抑制劑帕博利珠單抗(pembrolizumab)治療,目前治療效果穩定,但醫生說必須長期用藥。
我想請問什麼時候才能停藥?停藥後復發風險高嗎?復發後,還可以用回同樣的藥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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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此之前,對於晚期實體瘤患者而言,一旦PD-1抑制劑起效,在療效持續保持的情況下至少須要用滿兩年,醫生會評估病情後再決定後續用藥。大家似乎認為PD-1抑制劑一旦用滿兩年,再次復發的幾率可能就會大幅降低,直到最新的PD-1抑制劑臨床試驗KEYNOTE-010發佈的研究顯示,71名完成兩年治療的患者中,共有23名患者在停藥後出現復發的情況,再次復發的比例為32.4%,這顛覆了醫生早期的認知。慶幸的是,研究也發現停藥後腫瘤復發的患者,重新接受PD-1抑制劑依然會有非常不錯的療效。
該研究約3.5年的隨訪結果也發現,即使停藥後,64%的患者療效仍然持續,91%的患者仍然存活。而另一項名為KEYNOTE-024的研究也有類似的發現。
隨著研究數據的更新,如果PD-1抑制劑持續有效,建議繼續使用直至病情進展或患者實現臨床治癒(保持完全緩解狀態-complete response達到5年)。如果使用滿兩年,因特殊情況(毒副作用或經濟考量)導致無法滿足繼續使用PD-1抑制劑,根據臨床數據的結果,患者也可以考慮停藥。雖然三分之一的患者可能在停藥後復發,但繼續使用PD-1抑制劑的效果依然不錯。
這裡提醒讀者,建議以該兩項研究作為治療參考,但不能成為醫患治療的決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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