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根据教育部资产管理组(BPA)主任莫哈末布斯塔曼于今年3月1日向全国所有州属与直辖区的教育局,发出的“2022年政府资助学校拨款管理”信函与最新指南,当局对学校进行维修与提升工程的监督,将更加严谨。
该指南指出,学校董事部须在每个月的3号之前,提交BPA-6表格,即工程进度与花费报告给县教育局(PPD),直到工程完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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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须针对上述表格的内容进行监督与审查,并在每个月的5号之前,提交给州教育局(JPN),直到工程完成为止。
州教育局则必须在每个月的10号之前,完成该报告的审核,并提交给教育部资产管理组,直到工程完成为止。
最新指南 3月1生效
这项于3月1日开始生效的最新指南,将取代志期1月29日的指南内容。在旧的指南下,学校董事部只须在3月、6月、9月和12月的10号之前,透过BPA-6表格,以电邮给教育部资产管理组的方式,汇报工程与花费进度。
在新的指南下,学校董事部不仅须在工程进行的每个月3号之前提交报告,待工程完成之后,也须在1个月内,将完整报告提交给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须在14天内,针对该报告进行监督与审查,并提交给州教育局。州教育局也须对该完整报告进行监督与查核,并在14天内将报告副本交给教育部的资产管理部门。
新指南修改发放方式
尽管志期1月29日的旧指南阐明,学校维修与提升的拨款将以电子资金转账(EFT)的方式,发放给学校董事部的银行户头,但是志期3月1日的新指南已修改这项说明。
新指南指出,这项维修与提升拨款,将由教育部资产管理组以小型拨款准证(WPK;Waran Peruntukan Kecil)的方式发放给州教育局。
州教育局须将此小型拨款准证交给县教育局,以作为发放至董事部户头的目的。县教育局则须发出发放信函(Surat Penyaluran)给董事部。
该信函将说明发放拨款的资料、所批准的工程范围与说明,以及所规定的执行、管理与监督方式。此信函副本须至教育部资产管理组和教育总监。
料下半年发放董事部
政府资助学校维修拨款管理指南指出,2022年的拨款申请已在3月31日截止,拨款预计将在下半年发放给董事部。
指南指出,县教育局须在4月30日之前将所有申请提交给州教育局,而州教育局则须在5月31日之前,将所有申请文件交给教育部资产管理组。
这意味着拨款发放的程序将在6月才会启动。
指南也指出,此拨款是供政府资助学校申请,作为维修(senggara)、修改(ubah suai)和提升(naik taraf)学校不动产的用途。
董事部须呈多项文件
欲申请拨款的学校董事部须填写两份表格(BPA-5和BPA5-1),并附上3个角度与近侧的彩色照、仍有效的董事部准证副本,以及在2020和/或2021年学校维修拨款下,付款给承包商的文件或证明。
董事部所申请的拨款数额,须参考时下价格表或3个市场价格调查。
指南指出,董事部之后须将表格与所有文件交给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的技术职员须进行技术审查与市场调查,再将申请表格与文件交给州教育局。
州教育局将学校申请拨款的表格与文件交给教育部资产管理组之前,须由该局的技术职员针对县教育局完成的技术审核与市场调查进行查证。
指南说明,若县教育局没有相关领域的技术职员,可要求州教育局进行技术审核与市场调查的工作;若州教育局没有相关的技术职员,也可要求教育部资产管理组进行技术审核与市场调查或相关的查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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