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般的看法是,莫哈末纳兹兰因其判决而受到恐吓,而对大多数大马人而言,如果司法机构受到威胁,不管是对是错,我们都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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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对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的调查为大马人留下不愉快的回忆,因为他是纳吉案件的承审法官。许多人认为这位由企业律师转为法官的他是一个大胆的人,具有无可挑剔的资历,是一位不怕针对前首相挪用资金的行为作出判决的人。
2020年7月28日,他针对纳吉与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有关的7项指控做出有罪判决,并判处他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
就是这位毕业于牛津大学的法官,裁定多源流学校早已在教育制度的立法框架中获得承认,甚至在我国独立和联邦宪法存在之前。去年12月,莫哈末纳兹兰裁定,这些学校的存在和建立以及在学校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是符合宪法的。
当然,在高度政治化的马来西亚,他的裁决也会为他招致许多批评,甚至是招来敌人。
上周,反贪会回应了一些批评,称它有权调查任何公职人员,包括法官。它指出,它过去也曾对其他法官进行调查,该调查文件按惯例会送往总检察署。
反贪会披露,3月15日及4月23日和27日,接获三宗针对莫哈末纳兹兰的举报。因此,调查不仅仅是因旅居在英国的富争议性的部落客拉惹柏特拉的一句话引发的。
平心而论,一旦接获举报,无论该人士有多受欢迎,反贪会都有义务进行调查,没有例外。如果大马反贪会选择不进行调查,那么它就打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一旦它完成了一宗案件的调查,其调查结果就会提呈给总检察署,这就是程序。
如果检控理由不充分,那么它应该迅速做出结论并还莫哈末纳兹兰一个清白,以确保他的清廉和可信度没有疑点。
有人指责他的银行账户里有“来源不明的100万令吉”。人们是如何得出和取得这些信息的,这问题本身就是违反了银行法令中的侵犯隐私权。人们如何得出结论说这是一笔“来源不明的存款”,因为这是税收局的工作,也许现在是反贪会的工作。
还有人指责和推测曾经担任马来亚银行法律顾问的莫哈末纳兹兰,在出任SRC案承审法官时存在利益冲突。
现在有了三宗举报,希望调查人员能核实他们获得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些举报是道听途说或根据部落客文章,还是根据他们从可靠的吹哨者那里获得的可靠证据?毕竟,这些可怕的指控已经玷污了该名法官的形象。
如果莫哈末纳兹兰——2月份刚刚从雪州统治者苏丹沙拉弗丁手中接过勋衔以表彰他的工作——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如果他的银行账户中没有一笔可观的存款,我们会感到惊讶。
他曾专攻公司法、转让法和银行法,担任过马来亚银行集团的总法律顾问,然后被擢升为董事会的独立和非执行董事。他是在2015年受委司法专员,并最终在2022年受委为上诉庭法官。
鉴于指控的严重性,反贪会最好能披露他们的调查结果,无论其调查结果多么不受欢迎。然而,别忘了报假案也是一种犯罪。
有政治联系的个人或团体向警方报案已成为一种风潮,有时还带有恶意。根据刑事法典第177、182或203条文,报假案的人将被提控。报假案的人一旦被判有罪,可能面临监禁或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条例也允许“对任何向委员会官员或检察官作出虚假或意图误导等”的举报人士采取行动。它可导致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这些是严刑峻法。我们期望我们的法官“从没做错事”,以确保司法机构的廉洁。然而,当他们的声誉因政治原因而被故意玷污时,那么这些人必须面对他们不法行为的后果。
现在一般的看法是,莫哈末纳兹兰因其判决而受到恐吓,而对大多数大马人而言,如果司法机构受到威胁,不管是对是错,我们都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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