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廣電總局網站上週六(7日)發佈,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聯手發佈《關於規範網路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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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指出,網路直播新業態迅速興起,平臺主體責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齊、打賞行為失範等問題頻發,導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參與打賞,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帶來很多社會問題,民眾反映強烈。
相關工作舉措有: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網站平臺應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線上支付各類打賞服務。發現網站平臺違反上述要求,從嚴從重採取暫停打賞功能、關停直播業務等措施。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
網站平臺應加強主播帳號註冊審核管理,不得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徵得監護人同意。對利用所謂“網紅兒童”直播謀利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管,發現違規帳號從嚴採取處置措施,並追究相關網站平臺責任。(互聯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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