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日前發生的毒品案囚犯在服刑前暴斃在警方扣留所案,死者的解剖工作已完成,死者身上沒有發現外傷,並鑑定其死因為與冠狀病毒病有關的肺炎所致。
全國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JIPS)總監拿督阿茲裡發文告指出,死者(48歲)於4月27日,在196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下被判坐牢5個月,原定在柔佛居鑾服刑,但事後被暫時安排到柔佛至達城警方扣留所,直到5月10日才轉移到監牢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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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不料死者於前天早上8時35分告知扣留所值勤的警員他身體不適,儘管警員已立即通知醫院,醫護人員趕到後為死者檢查,但為時已晚,在早上9時35分身亡。
“法醫已於昨天為死者進行解剖工作,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外傷,但發現死者已確診冠病並伴有肺炎,而肺炎相信是死者突然暴斃的原因。”
他說,扣留所命案特別調查小組(USJKT)在將調查報告提呈副檢察司前,會從各角度展開調查,以完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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