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如果碰到了路霸,最重要的是先按奈脾气,不要被激怒,也尽量不要离开车,保护自己。车上的行车记录器这时就能派上用场,成为重要搜证工具。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尽快联络警方以及可以第一个时间赶来的家人朋友。
路霸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有的滥用紧急车道超车、有的把道路当成“我爸爸的路”为所欲为、有的向其他司机做出挑衅动作,直到受到广泛关注,执法当局找上门,一些路霸才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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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些不文明的行径究竟该如何管制?道路使用者保护自己的方式又有哪些?
带着这些疑问,我试图从《百格大家讲》嘉宾——博特拉大学道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刘德华和执业律师张菲倩找答案。
虽然“路霸”一词没有一个法律定义,但按专家说法,其行为可分成三个级别:第一是驾驶人员不满其他驾驶人员,咒骂对方或是鸣笛;其次是追尾或不让车辆进入车道;第三级别最为严重,路霸把对方车辆逼停,然后下车作势攻击或骚扰。
路霸的其中一个犯法行为就是鲁莽驾驶,其中涵盖滥用紧急车道、蛇形超车、紧贴前方车辆又碰撞该车等。从张菲倩经验中得知,很多时候检控官提控路霸时,不仅引用陆路交通法令,也会援引刑事法典提控,这意味着他们已犯下刑事案。
可以被引用的条文就包括: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第279条文(在公路鲁莽驾驶或骑坐)、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众多路霸行为中,持武器伤人刑罚最重,除了是要坐牢、罚款,重犯者还得面对鞭刑。
访谈中,我对刘博士分享的故事印象深刻,“一个中学的校长曾经跟我说过,他说其实那些所谓鲁莽驾驶者或者路霸,他们在离开车的时候是一个好爸爸,他们是一个好丈夫,但很奇怪当坐上车就会变成路霸了。”
国人从小被灌输在路上要小心的观念,但长大后却全都忘光光。这当中当然参杂许多因素,包括情绪问题、个人价值观、执法不严等。而在路霸事件中,我们也可看到受害者被无礼对待后无法吞下一口气,因而和对方较劲,结果让事件恶化。套用刘博士所说的,一个巴掌怕不响,劝请民众在使用公路时记得以和为贵,重要的是能安全到达目的地。而这不等同于要姑息路霸行为,而是在自保的同时,也促请当局提升执法力度,且借由更好技术,如无人机展开执法。
除了严厉执法,我非常认同张律师认为立法单位必须修正过时法律的观点。张菲倩举例,很多时候发生了案件,只要不太严重就是罚钱了事,而欠缺威慑性的判决或处罚。可见国内法律须与时并进,才能达到警惕和惩罚效果。“立法了一定要执法,执法也要让人民奉公守法。”在她看来,立法、执法,还有奉公守法乃减少路霸行为的关键所在。
最后要给读者忠告的是,生活中如果碰到了路霸,最重要的是先按奈脾气,不要被激怒,也尽量不要离开车,保护自己。车上的行车记录器这时就能派上用场,成为重要搜证工具。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尽快联络警方以及可以第一个时间赶来的家人朋友。
或许有些人会选择驾车离开,但这就并不建议,因为对方可能展开追逐,甚至有引发车祸的危险。无论如何,希望各位都不会有需要用到这些建议的时候,更要奉劝路霸们不要因一时情绪,而害人害己,多想想如果你出事了你的家人怎么办?而如果受害者出事了他的家人又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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