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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32pm 11/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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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混合食用油价格牟利  部长:企业最高罚50万 个人监3年罚10万

混合食用油价格暴涨 部长:牟利企业罚最高50万 个人监禁3年及罚10万
亚历山大提醒商家勿操纵混合食用油的市价,牟取暴利。(取自亚历山大脸书)

(八打灵再也11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指出,尽管的零售价不受2011年统制及反暴利法令(AKHAP)所管制,但贸消部还是有权援引该法令彻查商家是否趁机通过操纵混合食用油的市价,牟取暴利。

他说,贸消部可根据AKHAP第21条文向商家发出警告,若发现存在牟取暴利元素,则可在该法令第14(1)条文下,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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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机构或企业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个人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亚历山大今日针对食用油零售价飙升一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指出,贸消部执法人员已获知此事,正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许多人投诉食用油在市场上的价格飙升。在这里,让我解释一下。一些物品价格受到AKHAP法令所管制,其中一项为食用油。”

他指出,政府在2021年8月1日制定了瓶装纯棕榈食用油的最高零售价,即5公斤为29令吉70仙、3公斤为18令吉70仙、2公斤为12令吉70仙以及1公斤为6令吉70仙。

他说,根据媒体报导,市场上有5公斤装的食用油售价竟然高达45令吉29仙,是因为有关食用油(如刀标油和红鹰油)是混合食用油,不属于纯棕油,不受AKHAP所管制。

他指出,尽管马来西亚是全球最大的原棕榈油(CPO)生产国之一,但原棕榈油的价格是由世界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来决定。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随意操纵市场上混合食用油的价格,因此,贸消部有权根据AKHAP,在‘牟取暴利’的基础上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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