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2日訊)衛生部長凱里指出,除了60歲及以上的長者、患有慢性疾病的成年人,12歲至17歲患有嚴重疾病的青少年也受促接種加強針。
他發文告說,這是技術工作委員會(TWG)有關第二劑加強針最新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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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第二劑冠病疫苗加強針是屬於自願性質的。
他指出,接種加強針證明可以提供更加完善的保護,免於一旦感染冠病後病情惡化和死亡。
“由於免疫力會在一段時間後減弱,尤其是高風險的弱勢群體,他們一旦確診冠病可能惡化、入院及進而死亡的風險很高。”
以下三個群體受促接種加強針:
一、60歲及以上的長者可以在接種第一劑加強針的4至6個月後接種第二劑加強針。
二、18歲至59歲患有嚴重疾病的成年人,如心臟病、肺病、腎病、肝病等,向註冊的醫生諮詢之後,可以在接種第一劑加強針的4至6個月後接種第二劑加強針。
三、12至17歲患有嚴重疾病的少年,如心臟病、肺病、腎病、肝病等,向註冊的醫生諮詢之後,可以在接種初始疫苗(Dos Primer)的4至6個月後接種加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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