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訊)10名鵝嘜選民已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請,就上訴庭撤銷對國際貿易及工業部高級部長兼鵝嘜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被指控違反民意委託的訴訟,提出上訴。
代表律師尤亨德拉向《馬新社》證實,上訴準令申請已在2天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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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13日,由拿督耶谷領導的上訴庭三司裁定阿茲敏勝訴,並駁回了選民的訴訟。
提交9法律問題
選民在申請書中提交了9個法律問題,而根據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條文,申請人必須讓法院相信法律問題是新點、具有公共意義及是首次提出的。
其中一道問題是選民是否可以針對選民選出的國會議員或州議員,採取欺詐或違反信託義務的行動,以及民選議員在聯邦憲法下的結社自由,是否受限於他對選民的責任。
10名選民於2020年11月27日入稟高庭起訴阿茲敏,指控他通過“喜來登行動”欺騙和違反作為國會議員的信託義務,導致同年2月,希盟政府垮臺。
去年入稟法庭要求賠償
阿茲敏於去年3月12日入稟法庭,要求撤銷訴訟,不過,高庭於同年6月10日駁回了阿茲敏的撤銷案件申請。
他們在索賠聲明中,要求法庭宣判阿茲敏的行為有欺騙選民之嫌,且違反受委託的義務,並要求損害賠償、懲戒式賠償、堂費及法庭認為合理的補償。
去年3月12日,阿茲敏申請撤銷訴訟,聲稱該訴訟沒有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並且是輕浮、無理取鬧和濫用法庭程序。
他辯稱,該訴訟侵犯了他在聯邦憲法第10(1)(c)條款的結社自由的基本權利。
吉隆坡高庭在去年6月30日駁回了阿茲敏撤銷訴訟的申請,促使他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庭隨後決定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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