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3日訊)隨著一名10歲男童開車的視頻引起網民熱議後,一對夫婦已前往笨珍警局自首。
笨珍警區主任莫哈末蘇菲指出,該警區交通調查與執法組在臉書發現一段發佈於5月10日的視頻廣為人傳,視頻顯示一名10歲男童駕駛一輛紅色靈鹿(Perodua Kancil),副駕駛座還有2名分別為6歲和3歲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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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後,交通調查與執法組進行了詳細調查,發現事件發生於週二(10日)早上7時,在北幹那那(他們)準備上學時。”
“據信,該視頻是涉案母親的11歲女兒用其手機錄製的。”
莫哈末蘇菲說,這對夫婦和其3名孩子週四(12日)上午10時到警局自首。
他說,該母親承認,上傳有關視頻的Tiktok帳戶也是她的。
他表示,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條來調查此案。
“父母或監護人讓未成年孩子開車,可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3條下被提控。”
“此外,車主也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可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39(5)條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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