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納莎集團前主席拿督費沙要求伊斯蘭法庭,加重對八打靈再也國會議員瑪麗亞陳的7天監禁處罰。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FMT)報道,費沙已入稟伊斯蘭法院提出反上訴,稱伊庭不應該考慮瑪麗亞陳對其判決所提出的上訴,因為後者完全不尊重伊斯蘭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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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亞陳早前批評伊斯蘭法庭,判處費沙的前妻艾米麗亞因推遲費沙探視孩子的時間而須坐牢7天,是“嚴重的不公正”和“對司法系統的徹底恥辱”,因而被伊庭判處藐視法庭罪,須坐牢7天。
不過,法官弗蘭莫達批准了瑪麗亞陳的暫緩服刑申請。
費沙在上訴中說,瑪麗亞陳對被判處7天監禁的刑罰提出挑戰,表明她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悔意。
他說,伊斯蘭高等法院早些時候駁回瑪麗亞的上訴,因為她發表毫無根據的言論,不尊重庭令並玷汙伊斯蘭法聽的形象和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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