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大馬半島新聞從業員職工會(NUJ)主席法拉瑪西達表示,媒體人員所執行的職務通常與公眾利益有關,因此不應該阻礙或騷擾他們履行職責。
根據《星報》報道,法拉瑪西達是針對兩名記者早前在吉隆坡富都中環城市轉型中心(UTC KL, Pudu Sentral)工作時,遭保安人員騷擾和威脅一事作出回應,並敦促有關單位不要阻撓媒體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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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道與公眾利益相關課題的權利,應該受到保護和尊重。”
她說,記者理應被賦予不受阻礙去報道事實的權利,而如今政府是時候採取嚴肅行動來保護記者的權利。
NUJ星報媒體集團分會主席劉文達(譯音)表示,現今的記者比起以往任何時候,在工作時都更常受到騷擾。
“我們很多時候都必須面對保安人員的無禮對待,在面對執法人員或保鏢時也遭遇一樣的問題。”
他指出,吉隆坡富都中環城市轉型中心是一個公共區域,他質疑有關保安人員為何有權阻止記者展開工作。
他說,諷刺的是,政府向媒體人員發出了媒體證,卻不尊重他們在工作上被賦予的權利。
Geramm:應專業方式解決
另一方面,自由媒體運動組織(Geramm)指出,該名UTC保安人員還試圖沒收記者用來記錄中心內情況的手機。
Geramm發文告表示,媒體有責任報道當地的情況,並且應該給予空間這樣做。
“這件事應該以專業的方式解決,而不是透過恐嚇了結,因為這將有損相關單位的形象。”
Geramm還說,若根據印尼法律,阻礙媒體履行職責是屬於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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