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6日訊)社區安全聯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強調,政府首席秘書辦公室應重新審視政府部門衣著規範的問題,並協助解決問題。
他指出,儘管有必要在某些地方、場合和活動制定衣著規範,但必須有具體的指南,而非武斷和臨時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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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說:“最近,許多公眾人士訪問政府部門時的衣著要求問題再次浮出水面,在公眾中造成混淆。”
應禮貌勸告非拒之門外
他說,若認為公眾人士衣著不合適,須禮貌地告知他們下次穿得更合適,而非第一次就將他們拒之門外,因為政府部門須先滿足公眾人士的需求,而非優先考慮他們的衣著。
“此外,訪問政府醫院和其他部門時需不需要衣著要求?另一個問題是:誰被認為不合適的著裝冒犯了?我們在勸告對象的同時,難道不應該教育政府官員不要過於敏感嗎?”
他也說,如果必須告訴任何人穿著得體,該建議必須來自高級政府官員,而非保安人員。
“根據定義,保安人員只負責處理與安全相關的問題,而不是禮儀。”
他指出,一些政府辦公室的一些保安人員一直拒絕女性穿著他們認為“挑釁和不雅”的服裝。
他說:“什麼服裝可以接受,什麼不可以呢?對於什麼是可接受的,什麼是不可接受的,是否有明確的指南?是否所有保安人員都得到了他們主管的明確指示?”
李霖泰質疑,有關政府部門所發出的一般命令或任何其他法規是否批准了具體規則,“我們必須承認,人民有權要求特定部門提供服務,而政府人員有責任迅速提供服務。”
他指出,移民局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官員加班以滿足護照申請和續簽需求的同時,保安人員也未嚴厲對付不遵守衣著規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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