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讯)苏打绿乐团2018年决裂前经纪人林暐哲,因林暐哲音乐社公司占有“苏打绿Soda green”注册商标,被迫改名“鱼丁糸”。团员6人吴青峰(青峰)、何景扬(阿福)、刘家凯(家凯)、谢馨仪(馨仪)、史俊威(小威)、龚钰祺(阿龚)提告,请求返还“苏打绿”商标团名,但二审今维持原判,法官检视网民留言显示,“大多数消费者无法连结6人与苏打绿Soda green”,判青峰等6人败诉。
“鱼丁糸”6人提告表示,早在学生时期签经纪约之前,他们就以“苏打绿”成名,主张拥有“苏打绿Soda green”商标权,一审台北地院判决确认双方经纪关系不存在,但驳回返还“苏打绿”商标部分,6人不服,全案上诉二审智慧财产法院。林暐哲音乐社公司抗辩,该公司合法注册“苏打绿Soda green”商标并公告10余年,吴青峰等6人解除经纪约也与公司的注册商标无关,请求法官驳回6人有关移转商标的诉求。
ADVERTISEMENT
二审认为,青峰等6人的姓名分别为何景扬、史俊威、吴青峰、谢馨仪、龚钰祺、刘家凯,并没有人称为“苏打绿Soda green”,而且此团名的发想者究竟是谁,6人说法一变再变,先说是吴青峰个人创作,后改口吴青峰、史俊威共同发想,二审又改称6人共同发想,此外,乐团自2001年创始以来成员更迭不断,6人共有姓名权的说词显然不可采。
上诉到底
法官指出,依据林暐哲音乐社公司提出的证据,网上有乡民PO文询问“有人可以不Google讲出苏打绿全部成员嘛?”法官检视网民留言显示,“大多数消费者无法连结6人与苏打绿Soda green”,因此认定6人主张共有姓名权、“苏打绿”等同他们身分辨识的说法不可采,二审仍判青峰等6人败诉,但仍可上诉。
对于法院判决结果,“鱼丁纟”阿福、青峰、小威、家凯、馨仪跟阿龚6位团员表示:“判决越偏颇,我们取回团名的信念就更坚定。商标法不能继续忽视艺人与创作者权益,我们将上诉到底,拿回我们的团名苏打绿。”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