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訊)馬華副總秘書拿督楊燕美說,由馬華紀律委員會處理的所有黨員紀律投訴都是按照黨章條規,以專業、公正的方式處理,毫無例外。
她發表文告指出,馬華紀委會針對笨珍區會主席拿督鄭修強、禮讓區會主席拿督吳池池的紀律案件處理,與所有涉及黨員的紀律案件一樣,完全依據黨章所規定,由會長理事會接獲紀委會提呈的調查報告和建議,經會長理事會成員討論後,最終針對紀委會的建議做出集體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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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拿督鄭修強聲稱,針對他的懲罰從原本凍結1年半黨籍提高到凍結5年,這項指控是完全子虛烏有。”
“事實是,馬華紀委會原先向會長理事會建議的是凍結拿督鄭修強黨籍3年,惟經過會長理事會討論後,認為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紀,因此全體成員一致認為並議決,將凍結其黨籍的期限提高至5年。同時依據黨章,他和拿督吳池池有權在14天內向中委會上訴。”
她強調,馬華黨員無論黨職高低都須服膺於黨的紀律,同時致力維護黨的形象,不應發表或做出任何足以破壞黨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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