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9日訊)香港一名七旬婦2017年在觀塘游泳池與泳客相撞後“沉落水”,15分鐘後被其他泳客發現,留醫9天后不治。死因庭經4日研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昨日裁定死者死於意外,並在裁決期間多次反問“沉落水15分鐘無人發現?”,直斥救生員欠缺專注,令人失望,閉路電視甚至拍不到其工作狀況,“有沒有注意周圍還是睡覺都不知道”,家屬聞裁決後斥救生員嚴重失職。
料碰撞後昏迷吸入池水
死者蔡芹菜(終年72歲)於2017年7月16日下午2時37分在觀塘游泳池遇溺,9天后在聯合醫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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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權在裁決時表示,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死者與男泳客的碰撞並非嚴重,以1.5米高、在池中站立的死者而言,在1.2米水深的池被撞到,即使喝了池水,理應有能力站起來或掙扎,相信她當時已昏迷,遇溺後吸入池水,致肺部有嚴重瀰漫性損傷,終昏迷不醒。黃官接納解剖報告所指,死者死因為蛛網膜下腔出血、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及支氣管肺炎。由於法醫無法肯定蛛網膜下腔出血何時發生,惟排除是由外來撞擊引致,故黃官裁定死者出血屬自身因素,死於意外。
對於肇事訓練池有4名當值救生員,採用“2更(更臺)2巡(巡池)”的人手安排,惟4人均無發現有人“沉落水”,黃官在裁決中認為,若他們目擊意外,相信不會視而不救,接納各人確實沒看到,然而為何看不見正是研訊關注點。
黃官引述康文署就當值救生員的指引稱,常人可於數秒內溺斃,部分人不會掙扎,無聲無息地遇溺,救生員應不時細察水中情況,以10秒“掃射”負責範圍,相關指引十分清晰;而涉事訓練池面積不大,甚或與法庭大小相若,“我不用上高臺都望到每個角落”,質疑處於兩米高更臺上的救生員卻未有發現,“究竟他們在做什麼事?”
聆訊時庭上多次播放訓練池的閉路電視片段,黃官認為“好特別”,更臺的救生員被太陽傘遮擋,“看好多次都看不到救生員做什麼,沒有注意周圍還是睡覺都不知道”,他理解室外暴曬辛苦,但不解為何室內要開太陽傘。
黃官又說,4名救生員中,有1人因肚痛上廁所,若其餘3人按指引而“不停掃射”,不可能15分鐘都無法留意到死者,唯一結論是他們根本無專注在泳客身上,亦無履行視察的職責,表現令人非常失望。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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