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高庭基於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以及其兒子拿督莫哈末納茲夫丁分別拖欠16億9000萬令吉以及3760萬令吉的所得稅稅務仍在聯邦法院上訴階段,因此批准納吉以及莫哈末納茲組丁申請延期破產程序。
納吉和納茲夫丁的代表律師魏永康受詢時表示,高庭副主簿官艾達拉哈尤今日透過線上方式進行案件管理時允許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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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延期破產程序是為了使我的兩個辯護人能夠就聯邦法院的裁決,即內陸稅收局諭令他們繳付欠稅的命令提出上訴。”
內陸稅收局稅務律師阿達麗也代表稅收局出席了此訴訟程序。
政府是於2021年2月4日通過內陸稅收局,在高庭向作為欠款人的納吉發出破產通知書。
該通知書內容顯示,納吉必須繳付16億9000萬令吉所得稅,連同從2020年7月22日(高庭下判日)至2021年2月4日期間總餘額的5%年利率,即4590萬令吉以及堂費1萬5000令吉;截至2021年2月4日,該總數達17億3880萬4204令吉16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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