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0日訊)泰國政府進一步放寬逾期逗留的大馬人的離境措施,唯只限邊境通行證(border pass)持有者,可到大馬駐宋卡領事館申請緊急離境,獲批後使用大馬駐宋卡領事館發出的“緊急認證書”(emergency certificate)離境。
每日罰款500泰銖
泰國移民局從今年5月8日起,計算違例者的逾期逗留天數,即每日罰款500泰銖,在離境處繳清罰款後即可離境,也不會被泰國列入入境黑名單,一旦更新邊境通行證後,可再赴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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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泰南巴東勿剎移民局發言人表示,泰國政府從5月1日至7日,豁免逾期逗留的邊境通行證持有者面對處罰;唯此寬限期已截止。
有消息指上述放寬措施至本月杪結束,也不適用於國際護照持有者,不過至截稿尚未獲得官方回應證實。
來自玻璃市的阿華在合艾經商,與泰國籍太太在當地組織家庭,在合艾滯留逾2年,他前天趕赴大馬駐宋卡領事館辦妥緊急離境手續,昨天已順利通關回國。
他說,申請緊急認證書手續費500泰銖(摺合約64令吉),須攜帶3張白底大頭照、邊境通行證的首頁、入境蓋章和TM6入境白卡副本各3張,以及疫苗接種證明。
他說,大馬駐宋卡領事館官員會在認證書中註明“只允許從泰國到馬來西亞的單程路線”,抵達馬泰邊境關卡後,出示緊急認證書及逾期的邊境通行證。
“我昨天(19日)出境,移民官就從(5月)8日計算逾期逗留的天數,至昨天共12天,所以我須繳付6000泰銖(摺合767令吉)。
“我回到(大馬)巴東勿剎關卡,移民局官員也提醒我,立即去更新邊境通行證。”
大馬駐宋卡領事館每逢星期一至五,泰國時間早上8時15分至下午4時15分開放辦公。
鄭成泉:罰款額逐日增加
行動黨玻州委員會主席鄭成泉促請滯留在泰南的大馬人,儘快到大馬駐宋卡領事館辦妥緊急離境手續回國,以免罰款額逐日增加。
他說,阿華向他分享上述放寬措施後,他也立即轉告面對和阿華一樣情況的大馬人,今天已有2名持邊境通行證逾期逗留泰國的朋友,也順利申請回國。
逾期逗留泰國90天以上
將被列入境黑名單
任何在泰國逾期逗留者,除了面對罰款,即每天500泰銖(摺合約64令吉)或總額不超過2萬泰銖(摺合約2539令吉),泰國政府也將把當事人列在入境黑名單。
根據規定,若當事人主動向泰國移民局自首,少於90天只是罰款;逾期90天至1年,禁止入境1年;逾期1年以上,禁止入境3年;逾期3年以上,禁止入境5年;逾期超過5年,禁止入境10年(以上皆從再度入境日算起)。
若被當局逮捕,逾期逗留少於1年者,禁止入境泰國5年;逾期超過1年,禁止入境10年(以上皆從再度入境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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