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吉隆坡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局週二取締吉隆坡何清園一家批發中心的四家商店,查獲總值107萬2750令吉的4萬3929件各種品牌的仿冒品。
吉隆坡貿消局局長阿里芬表示,當局在行動中逮捕一名男店主和一名女員工。
ADVERTISEMENT
通過網上銷售冒牌貨
他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根據情報,店主是通過網上銷售防冒品,他們還有一家招待常客的批發店,以防止商品被當局偵察到。
他說,此案將會根據2019年商標法進行調查,第一次犯法,每件物品最高罰款1萬5000令吉,第二次和之後的犯法行為,每件最高罰款增至3萬令吉。
他指出,該局將會根據2019年商標法、2011年商品說明法和1987年版權法,繼續加強知識產權執法活動。
阿里芬也說,該局已動員89名執法人員監督商場的物價,以確保售價不會過高,並確保供應充足。
他建議公眾如果發現某件物品的價格飆升,可向貿消部投訴,以便當局採取進一步行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