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創作談/六之六】
小時候除了卡通片和連續劇,和“戲”的正面接觸,是與老家隔著一條河、對面的神廟旁,每逢神誕搭建的戲臺。暗夜裡過於明亮的白熾燈,燁燁晃動著的服飾,帶著雜音甚至爆音的喇叭,時而大聲時而小聲和故事進展無關(可能是喇叭方向的問題),說的是聽不懂的文雅的福建話。小孩們在臺前追跑,在後臺木板的縫隙間看化妝的人。他們不是來看戲的。有時候差點撞到冒著煙的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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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記得紅色的布簾是往左右打開還是往上升起了(依稀瞥見有人在舞臺上方高處拉扯一條繩子)。那張總是擺在中間不知何用的桌子突然被搬走,臺上的大人們(不知如何分男女)肯定要開始追跑了,一圈又一圈的。於是臺下的孩子們也開始跑了起來。從那時開始知道,戲正上演,肯定要光亮,要大聲,要追跑,要有人倒地。後方的佈景一換,不管是衙門、朝廷、庭院或山水,事情肯定有變了,一場又一場的。有時等著,有人突然站出來唱一首情歌。那閃亮的紅色布簾比電視上的廣告停留更久。人們在裡頭搬搬抬抬,有時身體在簾上凸顯了出來,小孩們又笑成一團。他們也是來看戲的。
長大後字眼多有嚴謹的定義,比如中文的“場景”,在戲劇和電影中,是比場地或場面更大範疇的“小故事”,一個“小故事”可由一系列的場面組成,戲臺大概就是基於這個道理,只是一個場景可能就由一個場面來支撐、交代。特別有潛力的小說新人,偶爾會深入刻畫對說故事“無用”的場面,甚至純粹寫景,多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或為盡情發揮文筆潛能。雖說文學有“無用”之用,但小說不能因此讓故事頭重腳輕,甚至鬆散。偶爾也見刻意鋪排太多的場面,以讓情節看來緊湊,其實造成更大的閱讀問題,讀者不知道重頭戲在哪裡。場面關乎結構,在短篇和微型小說的練習中,需要篩選(類似剪接),只能處理最關鍵的場合,也常常因為說故事的“時間不足”,必需直接讓人物出場,不能拖泥帶水。
香港導演陳汗在小說《風子》(2006)中描述主人公到一處舊樓探訪老導演,裡頭的人、物、聲和景沒有一刻閒著,都在急著說故事:“我們坐在狹窄、鬱悶而滲發著某種墳墓氣味的黃白床單上,床下有個痰盂,我聽到身外配樂似的咳嗽和時鐘,心裡想哭,因為我看到了自己坐在及腰圍板分隔開的另一張床上,看護正在罵一個不聽話、整個下午來回跛行著的髒老頭。紅磡那座舊樓是回字形中間天井那種。他送我出門……看著他浮腫的臉,背景天井各層晾曬著飄垂的衣衫,我知道,他在等死。”下一段是多說了:“我也是。我們也是。”——卻是整個場景的總結。敘事者不只是看著,他還走動著,在現場走了神,看見未來的自己,和眾人的命運。一個小空間裡有時間的推移。
內在的場景,或可稱內心世界(不只是內心獨白),在現代小說中不可或缺。對內心世界的描繪,常和外在場景呼應,情景交融。小說主角的內心世界,往往是“文學修辭”得以發揮之處,但這並不意味著是為了某種“掩映”或欲語還休,文學語言更能帶來令人震撼的、毫不掩飾的揭露。林耀德極短篇〈殘脂記〉(1995)這麼描繪一個女人的內心世界:
“但是,要找到沒有歷史的男人是不可能的。
歷史,某種生命中現存的廢墟,隱藏在每一個能夠令她正看一眼的男人中。
當她努力創造新的現實時,簇新的建築急遽地在男人的生命中成長起來,直到他生命基地的廢礦層再也不能支撐這麼龐大的量,他便崩潰了。
不管他是一個醫生、詩人或者一個神奇的砂石車司機,當他崩潰的時候,她便得跳出那些爆裂翻騰的動亂之外。”
對內心世界的觀察和敘述,或許能夠讓新人作者從淡然無味、直白的平鋪直敘中找到新的語言,打開想像的大門,但“節制”依然是必要的。
場面的選擇和安排,特別是作者下筆時常用的,往往會倒過來影響(侷限)了小說題材的選擇、甚至主題的發揮。從校園文學獎、小說班的海量作品中來看,小鎮、鄉野故事多年來似乎一直處在主流位置。能不能說眾多新人作者非常熟悉小鎮、鄉野呢?不盡然——許多故事似乎可以在任何地點發生,例如校園友情故事,不會因為在城裡或郊外而有很大落差。或者說,故事發生的場合“按照慣例”應該多在鄉鎮?那是否是來自課本或其他閱讀經驗的“移植”?這些看來“唾手可得”的場景,如果並非“切身”,就只能是“陌生”和“隔閡”,因為太熟悉的反而不易處理,常被各種“遲疑”所影響。小鎮和鄉野題材其實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對這些場景的先入為主或一廂情願(更可能是偷懶)的想法。常見的例子是:鄉村必然是單純的,或者鄉野故事必然唯美不現實,例如在山裡遇見一位老婆婆然後在山林生活中領悟了人生道理。一旦人心的複雜被簡化、被公式化、不被深入檢視、小說的說服力便蕩然無存了。記得楊照說過:“沒有比小說更復雜的東西了。”相對單純的少兒小說,據說在自成一格的規定中,角色都不能死。
題材的深度和新意一樣,往往可遇不可求。政治現實小說也出現在新人作品中,但常流於僅僅複製表面的現實政治事件,例如政變、示威活動等,且需要在地知識才能理解(稍微“離地”的話深層的情緒就不對了),裡頭鮮有新的故事,或超越現實的看法。在過去一段很長的時間,馬華小說多有對族群政治現狀、現實無力感的投射,未知接班的作者是否將持續類似的情緒。曾經有學生問起:“怎樣的主題才算是馬華文學? 是不是一定要寫過去的歷史,馬共、抗日、華教之類? ”主流馬華作家們在處理歷史題材,甚至再詮釋歷史,無論是基於情懷或使命,無疑值得肯定,但這類題材行之有年,形成對馬華文學的整體觀感——從學生的提問、習作的取材,都看到深刻的影響,許多學生作品濃郁的“文化傳承使命感”多於故事。當現實政治環境迅速走向各種荒謬的極致,小說或許已經沒有時間去抵抗了,但總得有更多走到前線的人,用盡虛構的力氣和精神,去衝擊未來。試問有多少部馬華文學小說展現了對未來的憧憬或構思?答案可能是讓人無法理解的。
如果其中一個在河邊戲臺旁遊戲的小孩成為小說家,回到暗夜裡燁燁生輝的戲臺旁。小說家的身分讓他變得世故,但他和過去一樣心不在焉。這時他依然想看看燈光下的濃妝,並揣測推敲被掩映的內心獨白。他想看看是否真有腳本,或聽聽戲班的過往。他眼角的餘光轉向廟宇的深處,探尋年代的痕跡。無論臺下有人無人,戲臺不會離開,搬演的故事不會離開,上面走動著的大人不會變成動漫人物。一如小說抓住不放的過去。過去是讓人放心的。它會一直守在那裡。他會看看夜裡的河,聽水聲,並聯想到小說家都有一條河。時間的推移。
宮廷官員的呼喝聲隨著聲光在水上盪開了。聽得見的聽不見的,在水裡明滅,老百姓喊冤的聲音此起彼落。垃圾浮沉。河水淼淼——不再浮起的是什麼?被沖走的是什麼?他急切問自己:是否來得及寫下?是否屬於“小說”?或者“馬華文學”?他沿著河邊的走道走了很久,只顧及梳理情緒,直到聽不見任何人聲,只有草叢裡的蟲鳴河裡的水。這時他更害怕失去所有的聲音和光線,不再往前走了。當他走回頭,一些躁動似乎又在燈火中明滅,但背景樂曲已然陌生起來。走近時,戲依然在上演,而戲臺已在熊熊烈火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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