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1日讯)卫生部副部长拿督诺阿兹米指出,卫生部对于医用大麻的临床试验持开放态度,但若要使用医用大麻来进行治疗,则须修正法令。
他说,国内的医用大麻的临床试验仍处于非常初期的阶段,尚未像外国般进入使用药用级大麻来治疗慢性病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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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新社报道,诺阿兹米于周四(19日)在布城为大马临床研究院(CRM)的临床试验日开幕后,对记者说:“大麻受到毒药法令所管制,若要使用它,就得解决许多法律问题。”
他指出,不能随意批准医用大麻,是因为担心遭到滥用及在使用初期会出现副作用。
初始人体实验助低廉价格产药
另一方面,大马临床研究院首席执行员阿克玛尤索夫指出,我国目前拥有获得国家药剂监管机构(NPRA)认证的2个初次人体实验(FIH)设施,分别位于砂拉越中央医院及安邦医院。
他说,初始人体实验对于药物的批准非常重要,同时也有能力吸引大企业投资展开临床实验,有助于以低廉的价格在国内生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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