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訊)木威國會議員兼民主行動黨法律與國會事務發言人拿督倪可漢指出,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CUEPACS)誤解了他針對部門官員規定穿著要求所發表文告的重點,並且未意識到真正存在的問題,服裝指南應僅是建議,而非規則。
他發文告指出,在文告中,他從未提倡人們去政府部門時不要穿上得體的服裝。一般來說,所有人都穿著得體,當中一些人更在會見政府官員時穿著得特別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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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課題是當一些民眾被當作不遵守部門規定的著裝要求時,他們會被拒絕提供公共服務。我收到了一名女律師的投訴,她的穿著可被法庭接受,但卻被拒絕進入教育局,理由是她的裙子未超過膝蓋。”
他指出,另一名新聞記者稱,她被拒絕進入陸路交通局更新她汽車的路稅,因為她穿著一件T恤和一條及膝裙;一名老人必須回到15公里外的家中將短褲換成長褲,然後才能被允許進入市政府辦公室繳交一些費用。
他說,他接獲這些投訴,而他相信全國還有更多此類的案例。
警衛拒入內 公務員如何評估?
他指出,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主席拿督阿德曼末顯然不知道實際的問題,“他說公務員會在拒絕提供服務給任何不遵守著裝要求的人之前,使用他們的裁量權來評估情況。在他提及的所有上述案例中,他們都是在警衛亭就被拒絕進入!試問公務員如何進行評估?”
“沒有任何法律賦予政府官員在向公眾提供服務之前,為公眾規定服裝要求的權力。
正是如此,政府官員制定規則,要求公眾在獲得他們提供服務之前必須遵守某些服裝規定,更是非法和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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