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警方今日依據法庭指令銷燬1萬2016件,價值510萬令吉的審結案件的證物。
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哈比比高級助理總監主持這項儀式後指出,這批證物是隆市6個警區自2014年開始,開檔調查並起獲的案件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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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些證物是來自於424個已經在法庭審理並結案的各種案件的證物,當中包括比特幣挖礦機、電腦、走私菸酒、避孕套以及賭博用具等等;這些案件中起獲的8萬6904令吉現款,也已收歸國有。
“其中最有價值的是比特幣挖礦機,一臺大約價值2萬令吉,其次則是逃稅酒。”
他指出,為了確保環境不受影響,警方也在國家固體肥料管理局協助下聘用專業承包商妥善處理這些證物。
這項銷燬證物儀式是在州檢察署檢控主任拿汀卡米扎及吉隆坡大使路推事諾法拉哈因見證下進行,出席者還包括吉隆坡刑事調查副主任納茲裡助理總監以及吉隆坡刑事調查重案組主任古馬勒斯警監等等。
(張韋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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