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經常有網民在網上申訴,前任或朋友拒還所借的錢,甚至玩失聯或失蹤,讓他們不知如何追討?還是該自嘆倒黴?
一名財務規劃師阿迪依薩日前在推特指她的女友曾向他借100令吉,3年後分手,女友完完整整地把100令吉還給他;他形容這簡直如伊斯蘭的金融貸款,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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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不少人與前任分手後還有金錢瓜葛。“關係結束,但前任卻失聯或不見蹤影,拒絕還錢。其實,是有法律途經可以取回你的錢。”
男子的帖文引起網民熱議,不少人分享本身借錢給前任卻分文未得,也有人分享與前任分手不愉快,卻不甘取不回之前所借的錢,因而提問可以如何做?
一名女網民在帖文留言說,她的前任男友之前向她借1000令吉,那時還得忍受男友隨時爆發的脾氣及暴行。“現在已經分手了,我只想遠離他。那麼你會等他還錢,還是直接斷絕(一切聯繫)?”
另一名網民指表示本身的追討方式很激進,甚至吵到對方的母親。“不管什麼方式,最後成功追回我的錢。”不過,他說,若以安全為上的話,那法庭應該是最適當的方式。
根據阿迪依薩之前推特分享,如果朋友故意不還錢,民眾是可以不必請律師下,自行向法庭申請小額索償(Small Claim),最高索償額是不超過5000令吉。
執業律師吳健南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證實,民事法庭確實存有這套機制供民眾提出索償,但根據他所瞭解,沒有太多人會通過向法庭提出小額索償,其中最大原因是申請者對之後可能出現的法律程序不瞭解,也可能因太繁瑣而打退堂鼓。
他表示,如果申請人只想討回的款項不超過5000令吉,而且也不涉及貨物服務買賣或產業交易(這類索賠是通過消費人仲裁庭),向小額索償法庭提出申請是最適當的方式之一。
他舉例若友人拖欠3000令吉,A先生向小額索償法庭提出申請後,友人缺席聽審,法庭會做出“缺庭判決”,而A先生必須將“缺庭判決”交到友人手上。“問題是,你必須確保友人的最新地址,這也是最頭痛的一點。”
他表示,若申請人要執行缺庭判決,那就得回到一般民事訴訟程序,再填表格、入稟法庭等。
“一般向小額索償法庭提出申請,都是為了省下律師費,畢竟請一名律師的費用分分鐘高過所提出的索賠額。”他說,若民眾要小額索償,需要先了解整個程序。
如果是情侶之間的財務問題,他也提醒,相戀期間互贈的禮物是不能索償,而且申請人需向法庭證明,所追討的款項不是“愛的禮物”。
“他們需證明那是友善貸款,即是無利息的貸款,不是愛的禮物。”
他說,若要證明借給對方的錢不是愛的禮物,申請人可提呈如黑字白紙的借據或信件,或郵件。“手機簡訊內容也可以當作其中一部份的支持文件。”
吳健南說,如果要追討的金額不高,民眾還是可以善用這合法的機制去追討與處理之間的小額金錢糾紛。
另外,根據阿迪依薩之前推特分享,原訴人可到附近推事庭索取198表格,在呈交表格時只需付20令吉,而法庭會在表格上蓋章及定下聽審日期。原訴人過後需把有蓋章的表格,親手或通過掛號信交到被追討欠款一方的手上。
“如果成功了,法庭會要欠債人在指定時間內還錢,一般是14天。如果對方仍拒絕還錢,那原訴人需要重返法庭填寫208表格,屆時欠債人可面對更嚴重的刑罰,包括分期付款、資產被凍結或監禁,視法官判決。
“如欠債人拒絕出庭,法庭也可以出逮捕令。”
My girlfriend borrowed RM100 from me. After 3 years, when we separated, she retuned exactly RM100.
I lost interest in that relationship 🤧
— Adli Ishak (@theofficialadli) May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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