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讯)缅甸籍被告“长虎”(Long Tiger)被控恐吓罪,却因案件主要证人在审讯途中逝世,而被推事谕令释放但不等于无罪,控方于是入禀高庭要求进行司法审核,法官择定6月1日做出裁决。
现年33岁,原名阿都哈敏的长虎,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88条文,但案件中主要证人洛曼哈金,却于3月23日在一场交通事故中逝世。
ADVERTISEMENT
证人死亡或变无根据控状
东甲推事庭推事于5月17日,在聆听控辩双方针对有关证人死亡对审讯带来的影响的陈词后,谕令长虎在不等于无罪的情况下,获得释放;控方随即入禀麻坡高庭寻求司法审核。
控辩双方今午在麻坡高庭,主要针对证人死亡是否导致控状变得毫无根据(groundless)进行陈词。
控方代表是主控官莫哈末沙菲克副检察司、莫哈末凯允副检察司及诺莎蜜拉副检察司;长虎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沙哈鲁丁阿里及阿兹法尔阿兹米。
麻坡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择定6月1日裁决。
长虎在去年12月15日,被带往东甲推事庭针对此案件控状面控时,从东甲推事庭扣留室逃脱,引起全国关注。柔州警方及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重案组联手展开围捕行动,终于在霹雳州双溪大年老街场甘蔗芭的一间住家将他逮捕。
辩方要求撤控2罪被拒
另一方面,长虎今早在东甲推事庭面对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非法拘禁)及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的审讯;由于涉及同一名证人洛曼哈金,沙哈鲁丁阿里同样基于证人已逝而申请撤销控状,却遭到推事拒绝及谕令继续审讯。
沙哈鲁丁阿里过后表示将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
无论如何,长虎于今年1月20日因触犯刑事法典第224条文而被判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2个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