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被控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侮辱基督教言論的女社運分子今日在地庭改口認罪,承審法官艾德文巴蘭佐迪擇定6月15日下判。
馬新社報道,現年38歲的旺阿斯瑪是非政府組織Pondok Hijrah Muslimah Malaysia的活躍分子,被控於去年3月11日上午9時23分,通過其臉書賬號發佈攻擊性貼文,企圖冒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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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貼文在同年的3月13日下午6時24分,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商業罪案調查部網絡及多媒體組辦公室被讀取。她被指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則每日追加1000令吉的罰款。
警接獲61宗投報
副監察司納吉哈法哈娜指出,警方在全國各地總共接到61宗針對被告貼文所做出的投報,因此要求法庭判以適當的刑罰,讓被告及民眾吸取教訓。
“最多的投報來自沙巴、砂拉越、吉隆坡和雪蘭莪。我也要求法庭考慮到在被告改認有罪前,本案已進入審訊,控方已傳召3名證人供證。”
被告代表律師多麗娜則以其當事人目前正在面對離婚官司,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且無意通過貼文傷害民眾為由,希望法官能夠出於同情而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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