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联邦法院今日一致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板混合柴油机的维修及运作综合工程索贿及收贿案审讯无效,以及宣判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作为该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上诉申请。
这意味着她涉及的太阳能弊案审讯没有受影响,高庭此前已择定7月7日裁决罗斯玛是否罪名成立,以及斯里南仍会担任该案的主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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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上诉庭驳回理由
以拿督斯里查瓦威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后,宣读判词时说,他们认同上诉庭驳回上诉方提出的理由,即指刑事法庭无权发出上诉方所寻求的宣告性法律救济(declaratory relief)庭令。
法官表示,刑事法庭在准予宣告救济的事务上并没有固有权限。
“这是因为有成文法,例如2012年法院规则、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及1950年具体救济法令,赋予民事法庭固有权力。”
法官也说,刑事程序法典是一个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完整和全面法律,因此刑事法庭是否有司法管辖权限来准予救济的问题根本不存在。
另两司为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及拿督莫哈末查比丁。
指斯里南无利益冲突
较早前,联邦法院三司驳回上诉方针对斯里南今天代表控方出庭陈词所提出的初步反对。
查瓦威说,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证明斯里南代表控方存在利益冲突,因此没有理由让后者不能以高级副检察司的身分出庭。
此外,上诉方代表律师拿督阿克伯丁寻求暂缓审讯的申请,但斯里南提出异议,主张在法庭已聆听控辩双方的举证后,停止刑事法庭做出判决并不是一个适当的做法。
联邦法院三司也拒绝罗斯玛这项暂缓审讯的申请。
罗斯玛是在去年5月入禀高庭,寻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相关太阳能索贿及收贿案的审讯无效,以及宣判斯里南作为此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但遭到驳回,她随后到上诉庭提出上诉。
去年12月6日,上诉庭一致裁定批准答辩方的初步反对,拒绝罗斯玛的上诉申请。以拿督哈尼巴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定,刑事程序法典中没有任何条文授权刑事高庭发出罗斯玛所寻求的庭令,因此刑事高庭无权发出相关庭令。
罗斯玛被控的太阳能弊案目前已结束自辩阶段,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日前择定7月7日判决罗斯玛罪名成立或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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