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涉及以一家不存在的餐廳欺騙商業夥伴的一對夫妻,今日在地庭被控時表示不認罪,案件擇定於6月28日過堂。
現年48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呂宗偉(譯音)和50歲的妻子潘麗君(譯音)被控以一家虛構的公司,佯稱與40歲的李俊興(譯音)和45歲的阿茲麗娜阿末結為餐飲業務合作伙伴,並從受害者的銀行賬戶轉移了87萬3000令吉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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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案件是在發生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十五碑一家購物中心。這對夫妻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與第34條文,一旦定罪將會被判最高10年的監禁兼鞭笞,以及罰款。
主控官哈妮絲阿妮莎副檢察司較早前建議讓被告以20萬令吉保釋,並附加條件即提交護照給法庭保管。
承審法官艾德文巴蘭佐迪批准他們以每人各5萬令吉和一個擔保人進行保釋,且須交出護照,並擇定此案在6月28日過堂。
二人的代表律師為王俊穎(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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