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關鍵時刻,能協助他人甚至自己渡過最危險的幾分鐘,就可以大幅降低自殺的幾率。
檳城大橋的五月份特別憂鬱,這個月有8個人覺得生無可念,選擇在那裡作為生命的終點站,從大橋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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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開始聚焦在檳城大橋的安全性,提出種種方案。有人建議設立告示牌,列出求助電話號碼,網民反駁:都萬念俱灰了,還有心情看告示牌?有人認為應該成立巡邏隊24小時站崗,但巡邏隊在橋頭,有意尋死的人跑到橋尾跳下,來得及阻止嗎?有人說設立電網阻止,反駁者說:還未跳海先電死。
不管怎樣,這是一項值得關注和需要解決方案的課題,公眾願意關心,總好過冷漠以待,因為自殺者在跳下去之前,最缺乏的就是“關心”。
很多人聽到自殺事件通常都會問:“為什麼他們有勇氣自殺,卻沒有勇氣活下去?”
如果從自己的角度來看別人的問題,疑問永遠都不會得到解答,只能夠說,每個人的家庭背景不一樣,成長路途不一樣,面對的問題不一樣,抗壓能力更加不一樣。我們應該很慶幸沒有遇上他們所遭遇的挫折和打擊。
自殺是一種具有傳染力的現象,這不是迷信或胡扯,一些人原本在人生旅途上遇到困境,內心正在生與死交戰當中,結果別人做了演示,等於給他們鼓起勇氣。所以很多時候,當一宗自殺事件發生後,會有其他同樣事件接二連三發生。
這種情況又稱為“維特效應”,這源自德國大文豪歌德所寫的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這本小說當年不只引起讀者的共鳴,甚至在歐洲一度引發模仿維特自殺的風潮,所以這本書被不少國家列為禁書,後來的研究者也將連環式自殺現象稱為“維特效應”。
從新聞從業員的角度而言,自殺不值得大事報道,星洲日報多年來低調處理這類新聞,更加不會詳盡描述自殺者採用的手法。但這個社會現象不能被忽略,因為警方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去年企圖自殺人數激增至312人,比起前幾年明顯增加。
學者在解析自殺人際理論(Interpersonal Theory of Suicide)時提出,有兩種情況會讓人衍生自殺的意念,即無歸屬感(thwarted belongingness)和無能累贅感(perceived burdensomeness)。當一個人沒有能力建立人際關係,常覺得被忽略,不被注意,不被關愛,有一種和世界彷彿無關的孤單,腦海會冒出“是否活著沒有人會在乎”的想法。
無能累贅感則是覺得自己沒有用,是社會的包袱,只會帶給他人困擾,甚至成為身邊人的負擔,最後會有“沒有了自己他人會更好”的念頭。
當這兩種情緒碰撞起來,人生一片黑天暗地,也是生命處在最脆弱的時刻。此時如果有一個誘因出現,有可能把他們帶上絕路。
也有專家指很多自殺事件和憂鬱症有關。當一個人長期處在負面情緒中,或童年有過不愉快的經歷,譬如遭受家暴的兒童,比較容易有厭世的感覺。2017年全國健康與發病率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每5名青少年中,有一名患有憂鬱症;與2012年的調查結果相比,13歲至17歲少年的自殺意念也顯著增加。
有一份研究則發現,將近一半企圖自殺的個案,當事人只是在10分鐘內決定輕生。換句話說,他們是在絕望中做出一時衝動的決定,而且大部分過後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只要在關鍵時刻,能協助他人甚至自己渡過最危險的幾分鐘,就可以大幅降低自殺的幾率。
但這還未不夠,我們還要加速自殺除罪化。目前自殺仍屬於刑事罪,根據刑事法典第309條文,企圖自殺或自殺不遂最高可判1年監禁,等於把厭世者救起來再重重懲罰,已經不符合邏輯和理論。
他們的肉體是獲救了,心靈上還需要指點迷津,或給予實質幫助以便重生,不知這些後續行動,我們做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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