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徵收“交通擁堵費”被認為是減少大城市交通擁堵的最佳措施之一,尤其是在首都。
根據馬新社報道,在新加坡、英國倫敦、瑞典斯德哥爾摩和意大利米蘭,早已實施這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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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長期措施還旨在減少高峰時段出行、減少道路擁堵和鼓勵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然而,一旦公共交通網絡系統全面建成後,吉隆坡的道路使用者是否已準備好這項措施在未來的10年內實施?
瑪拉工藝大學大馬交通研究所(MITRANS)副教授哈麗娜指出,雖然自備汽車更舒適,但人們需要意識到私家車是造成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
她說,顯然的,增加或拓寬道路也不是減少擁堵的解決方案,但它會增加私家車的數量,從而使情況惡化。
她指出,這些措施包括在市中心和住宅區周圍建設基礎設施,以便能夠使用各種其他交通方式,包括自行車、滑板車和步行,以及引入低碳區。
“總而言之,改進應該是朝著‘劃分模式’(modal split)或共享模式(modal share)的方向發展,即以平衡的方式使用火車和自行車等所有交通工具。
“雖然許多人認為在我們炎熱的國家這樣做是不合適的,但憑藉創造力,我們能夠創建一個舒適的基礎設施來吸引消費者使用這種移動性,”
較早前,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在捷運第三路線(MRT 3)項目完成後,預計政府將考慮重新檢討城中停車費的架構,這包括考慮在建立完整的公共交通網絡系統後徵收環境費和交通擁堵費的必要性。
此外,馬來西亞工藝大學(UTM)建築環境與測量系高級講師莎菲扎哈寧也持有同樣的看法,她建議深入研究,先實施試點項目。
她說,以倫敦實施擁堵費為例,歷時10年的詳細研究,包括研究用戶從特定位置的移動,然後是一些選定區域的試點項目實施。
她指出,起初有反對意見,但隨著緩慢落實,直到用戶自己感受到公共交通突然變得更有效,沒有交通擁堵的影響,從而促使用戶選擇替代交通方式,
她說,根據工程部編制的 2018 年馬來西亞道路交通流量報告顯示,由於交通流量的增長導致嚴重的交通擁堵,首都主要道路的質量介於 D 級(中等)和 F 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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