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高庭宣判,2家政府醫院對12年前進行的一場割禮手術而犯下的疏忽負有責任,因為這2家政府醫院的醫生沒有為起訴人提供及時治療。
法官阿克塔說,一名來自瓜拉立卑醫院的醫院助理,於早上進行手術,試圖通過縫合來重新接上已被割掉的龜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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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名醫院助理告知醫院有關事件,並且建議將該名男子送進醫院。
他說,瓜拉立卑醫院應該立即準備一輛救護車,將起訴人送往士拉央醫院。
“延遲轉到士拉央醫院,而把時間花在瑣事上,法庭認為,第一答辯人(瓜拉立卑醫院駐院醫生)已經違反提供及時治療的醫護職務。”
阿克塔也說,士拉央醫院的醫護人員也沒有采取措施,為可能發生的手術做好準備,即便已在較早前獲悉相關病例。
推遲手術違醫護職責
阿克塔在上週公佈書面判詞說,“在事件發生大約10個小時後,在下午晚一些時候進行的手術發現再度被推遲。”
他認為,士拉央醫院的醫護人員推遲手術,違反醫護職責。
阿克塔也說,他選擇接納2名專家證人的證詞,即手術的延遲,導致不可能進行一場成功的手術。
他指出,試圖重新接上龜頭的失敗後,導致起訴人面對精神和生理上的影響,失去了一個男人所擁有最具價值的資產,沒有女人在知道起訴人的情況後仍會想要嫁給他。
他說,法庭也認為應該在此案判決示範性賠償和懲罰性賠償(100萬令吉),因為答辯人公然疏忽了確保及時提供治療,並且對傷者所受的傷害表現完全冷漠的態度。
起訴人變內向不愛交友
起訴人在2018年7月19日通過其母親入稟訴訟,指本身在2010年12月13日所行的割禮並沒按照程序,當時他的整個龜頭被割掉,無法與其生殖器官接駁,導致永久性殘疾。
4月7日,阿克塔批准22歲的起訴人獲得10萬8356令吉的特別賠償、200萬令吉一般損害賠償、50萬令吉嚴重損害賠償和50萬令吉示範性賠償。所有答辯人支付10萬令吉堂費給起訴人。
政府入稟法庭提上訴
政府已入稟法庭,對被判負有責任和賠償金額一事提出上訴。
其餘4名答辯人分別是瓜拉立卑醫院的駐院醫生及院長,以及士拉央醫院的專科醫生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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