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311地震後的福島核電廠事故至今已11年,部分居民向日本東京電力公司(東電)等提告求償,日本仙台高等法院最新判決,東電敗訴並應賠償7.3億日圓(約2500萬令吉),東電星期日首次以社長名義向原告們致歉,事故打亂大家的人生,令身心遭受到無法彌補傷害,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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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媒報道,原告們與東電5日在福島縣雙葉町的產業交流中心會面,東電社長小早川智明未出席,由重建本部代表高原和義宣讀道歉信,他說,“他以小早川智名義道歉”,事故造成居民生活、家鄉巨大傷害,也造成大家身心無法彌補傷害,他們對此非常抱歉。東電代表也向原告們鞠躬致歉。
對此,福島核災難防衛隊秘書長米倉勉說,“道歉內容還不足”,但肇事者公司的真誠道歉對受害者意義重大;原告副社長國分富雄不滿,“社長不來為事故道歉,真是不可思議”。(互聯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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