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6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指出,检控或提控一个人的决定,与法庭宣判一个人是否罪名成立,两者是不一样的角色。因此,如果有人认为总检察署当初不应该提控沈可婷,这是非分的要求。
他是在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受询及沈可婷于2019年被判无罪释放时,总检察署就不该提出上诉一事,这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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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汤姆斯指出,检控方是基于案件的信息,决定检控(提控)。”
“对我们来说很难,我们必须权衡这么多因素。”
他说,如果沈可婷是无辜的,法庭(上诉庭)会判她无罪。
汤米汤姆斯忆述当时的情况,最初决定提控沈可婷的是案发当地(新山)的副检察司。
他说,有关的提控程序是正确的,因为我国的检控系统是去中心化的,例如在亚罗士打、太平或新山的副检察司,都是自行处理案子,否则效率会很慢。
他坦言,他不知道该案最初的检控,而新山推事庭是在2019年10月28日宣判沈可婷表罪不成立。
同意副检察司上诉
“在推事庭宣判沈可婷表罪不成立后,(该案的)副检察司前来见我,并建议(就推事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他指出,他当时同意该案副检察司的建议,向高庭提出上诉,而他也在不久后辞去总检察长一职。
汤米汤姆斯是2018年6月受委为总检察长。然而,随着希盟政府倒台,他在2020年2月28日呈辞。
汤米汤姆斯讲述当时的上诉情况,高庭当时批准上诉,沈可婷需回到推事庭出庭自辩,而推事庭再次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
“之后,我的继任者(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就推事庭的裁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控方是在2021年10月12日入禀高庭,第二次提出上诉。高庭推翻推事庭的裁决,宣判沈可婷罪名成立。
不记得副检察司上诉理由
汤米汤姆斯坦言,他无法记得当时检控该案的副检察司,是基于什么理由建议提出上诉。
他说,他没有相关的文件,已经不记得当时的细节。
他指出,世界各地大多数的检察官,无论是加拿大、瑞士或印度等国家,很难不提控造成脚车骑士死亡的轿车司机。
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是在今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曾两度宣判被告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判处沈可婷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须坐牢6年和罚款6000令吉,以及在服刑完毕后,吊销驾照3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代替。
上诉庭三司是在今年4月18日一致裁决,批准发出上诉准令予沈可婷,以针对高庭裁定她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判决,进行上诉。
汤米汤姆斯是配合其回忆录《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中译版于6月面市,到访星洲日报总社,并接受本报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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